藍白大砍監院預算 監察院:將使業務近乎停擺「恐有違憲之虞」

▲中華民國監察院外觀。(圖/記者林敬旻攝)

▲監察院。(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立法院審查監察院114年度預算案,對監察院的預算提案從64案減至25案,監察院今(17日)表示,仍有諸多不合理大幅刪減情形,包括油料水電、調查巡察、陽光四法等業務系統、資安設備、議事業務、國際交流、人權業務等均予刪除,將使監察院近乎業務停擺,無法順利運作,導致無法依據憲法行使職權。

監察院指出,諸多不合理之預算提案,使監察院無法行使憲法職權,相關提案有:

一、第254案:監察院114年總預算為10億9,711萬9千元,扣除人事費用,所餘機關運作及業務推動經費計2億9,703萬元,該提案刪除3億1,266萬1千元,使監察院業務運作完全停擺。

二、第259案:監察院一般行政業務費用共計9,037萬6千元,該提案全數刪除,因一般行政係維持機關基本運作經費,包含水電費、通訊費、物品、租金、古蹟及廳舍檢修及養護、設備及設施養護費、陽光四法資訊系統服務費等基本維運經費,勢必造成監察院之憲政職責、公職人員財產及政治獻金等申報、裁處等業務執行,全面停擺。

三、第280案:監察院議事業務項下之國際監察事務編列1,187萬5千元,該提案全數刪除,將中斷長期耕耘之國際監察交流成果。監察院自83年以中華民國監察院加入國際監察組織(IOI)成為正式會員,在去(113)年獲得伊比利美洲監察使聯盟(FIO)年會一致通過,成為區域外正式會員。

監察院指出,經長期多方努力並積極爭取下,成功獲得今(114)年舉辦2025年澳紐及太平洋地區(APOR)年會主辦權,在台灣艱難的外交處境下,仍能以中華民國名義身分參與國際事務,成為正式會員,實屬難得,應持續繼續耕耘,本案全數刪除,將使監察院得來不易的國際監察交流成果付諸流水,影響國際能見度。

四、第310案:國家人權委員會教育交流推廣有關人權教材開發計1,097萬6千元,依據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該會職權包含與國內各機關共同促進人權保障,在前開法律依據下,該會與國家文官學院合作推動公務人員人權教育,亦與國家教育研究院合作完成14項核心課程教材、14個podcast,近期與內政部合作推動警察人權教育教材,持續與大學合作發展青年人權教育,協助人權教育推廣,該提案刪減500萬元,凍結50%(548萬8千元),已幾乎刪除及凍結所有預算,讓人權教育推廣礙難執行。

五、第314案:監察院編列汰換已屆年限且有資安虞慮效能不佳之個人電腦暨週邊設備386萬9千元,該提案全數刪減,將有違資通安全管理法之法遵事項。監察院為落實資安法遵事項,依法辦理老舊資通設備,預算全數刪除,將無法更新升級存有資安漏洞或威脅之電腦設備汰換,前開設備除已屆年限外,且皆為法遵事項辦理,全數刪減顯不合理。

監察院指出,113年受理人民書狀15,344件,提出調查報告283案,依憲法規定克盡職責。而立法院對審查監察院114年度預算案,提案數雖已減少,但許多預算提案仍極不合理,尤針對監察院核心業務幾乎全數刪減,將影響憲政職權行使及院務正常運作。

監察院表示,處理案件悉依憲法、監察法及陽光四法等規定行使職權,本於勿枉勿縱原則,審慎查察。立法院身為憲政機關之一,部分預算提案不合理且大幅刪減,甚或藉由政治性報復提案,致監察院業務停擺,憲法及法定職權無法正常運作,恐有違憲之疑慮(司法院釋字632號),對此監察院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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