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童淪洩慾玩物!獸父闖房性侵2年 被逮還怪:她眼神誘人犯罪

▲▼家暴。(圖/CFP)

▲新加坡一名男子對女兒施以性侵被逮後,還責怪女兒「用眼神誘惑犯罪」。非新聞當事人。(示意圖/VCG)

記者葉睿涵/編譯

新加坡一名52歲男子因在2019年至2021年間多次對女兒施以性侵,而被判入獄18年。2025年1月16日,這名男子在法庭承認犯下2項嚴重性侵罪,但他聲稱自己之所以犯罪,是因為被女兒「用眼神誘惑」,未展現充分悔意。據悉,男子同時也應被判處24下鞭刑,但由於他已年過50歲,因此被改判一年監禁取代。

據8視界新聞報導,2019年7月至8月間,男子趁妻子到印度探親,對獨自在家玩手機遊戲的12歲親生女兒首次伸出魔爪。其後,他又多次趁妻子不在家,或女兒夜間獨自睡覺時,進入女兒的房間,性侵或非禮女兒,甚至還在2021年傳送色情影片給女兒,氣得女兒當場將影片刪除。

起初,這名受害少女因為感到害怕和噁心,不敢對外聲張父親的惡行,直到她在中學上了性教育課程後,才意識到父親的行為不正確,但她卻因為擔心被父親報復毆打,也不知道該如何面對旁人眼光,因此遲遲未報警。

2021年7月,男子再次趁妻子外出工作時,進入女兒房間施以非禮,甚至還企圖脫衣服,嚇得女兒逃離房間,直到男子離開後,才回去將門緊鎖。隔天,女兒向班主任求助,並在社工的陪同下前往警局報警。報導稱,男子當天就被警方逮捕,而警方調查也證實,男子常年趁妻子不在家時對女兒施以性侵或非禮。

在身心創傷報告中,受害少女描述自己承受了巨大痛苦和心理創傷。她對父親的背叛感到憤怒和崩潰,經常獨自落淚。心理健康學院也評估,少女的父親是個戀童癖。儘管男子在法庭上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他依舊向法官求情,聲稱自己不會再犯錯。

然而,控方指出,被告起初並未展現悔意,反而將罪責歸咎於女兒「眼神誘惑」,最後法官判處被告入獄18年,原應判處的24下鞭刑,則因被告年過50歲而改判一年監禁。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