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北投區20歲曾姓男子與友人在大度路3段修車,38歲黃男騎車路過突朝曾謾罵,隨後又從車廂內拿出水果刀攻擊曾男,導致曾男頸部有多處撕裂傷。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將黃嫌上銬並酒測,測得呼氣酒精濃度值為0.20mg/L,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
▲北市北投區驚傳隨機持刀攻擊事件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此案發生於去年7月9日深夜11時許,曾姓男子與友人在北投區大度路三段路邊修理機車,黃嫌騎車經過時突以謾罵挑釁,隨後返回現場,從車廂內取出水果刀攻擊曾男,導致其頸部受傷。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到現場,當場將持刀的黃嫌壓制逮捕。
經警方調查,黃嫌身上酒氣明顯,隨即對其進行酒測,測得呼氣酒精濃度值為0.20mg/L,構成酒駕。警方依法扣車並將黃嫌依傷害罪及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檢方調查時,曾男認為黃嫌的行為已涉及殺人未遂,但綜合分析後認,黃嫌與曾男之間並無深仇,且攻擊過程中並未展現殺人犯意,受害人僅受輕微傷勢,難以認定有意圖置對方於死地,故僅依傷害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考量黃男過往有槍砲、毒品及強盜前科,素行不佳,且僅因一時情緒失控便對陌生人施暴,造成受害人受傷,行為不可取。然而,法院也認為黃男案發後坦承犯行,並表現悔意,依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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