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粿條害6死!負責人、廚師犯後態度不佳 過失+求刑內容曝

記者劉昌松、劉人豪/台北報導

台北素食餐廳寶林茶室去年3月間爆發食安危機,累計造成6名消費者中毒不治24傷,衛福部調查證實死因與劇毒「邦克列酸」有關,檢警等相關單位分頭到餐廳、廚師住處進行環境採樣化驗,比對員工證詞與店內監視畫面後,台北地檢署歷時10個月偵查終結,實際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出國的廚師周日豪、代班的廚師胡清富,阮姓實習生,5人依《食安法》,《刑法》過失傷害、致死等罪起訴。

▲▼       寶林茶室毒食奪6命24傷 5人角色+求刑意見      。(圖/台北地檢署提供)

▲寶林茶室毒食奪6命24傷,負責人、店長王、廚師、代班廚師胡、實習生遭起訴。(圖/台北地檢署提供)

▲▼       寶林茶室毒食奪6命24傷       。(圖/台北地檢署提供)

▲粿條污染鏈。(圖/台北地檢署提供)

台北市信義區遠東百貨寶林茶室A13店2024年3月下旬爆發食物中毒案,造成6死24傷慘劇,經衛福部調查證實,死者死因與劇毒「邦克列酸」有關,事後北檢也將負責人黎仿軒及店長、廚師等5人列為被告,全案歷經將近一年的調查,今(21日)偵查終結。

▲▼       寶林茶室毒食奪6命24傷       。(圖/台北地檢署提供)

▲粿條在常溫下放置。(圖/台北地檢署提供)

台北地檢署指出,黎仿軒未自主建立及落實食材管理制度,且對其監督管理之實體茶室A13店員工亦未盡教育訓練義務,使員工完整食品安全、衛生及品質管理之執行能力,輕忽食品衛生安全,罔顧消費者權益,其過失情節及犯罪所生損害均屬重大。且犯後推諉卸責,未見悔意,態度不佳。求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

胡清富未注意食材保存方式,將粿條持續置於常溫而未冷藏冰存,未落實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先進先出等重要基本原則,過失情節重大。供述避重就輕,有隨檢察提示證據資料而更異供述之情,態度不佳。求處4年2月以上有期徒刑。

▲▼       寶林茶室毒食奪6命24傷       。(圖/台北地檢署提供)

▲實際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出國的廚師周日豪、代班的廚師胡清富,阮姓實習生,5人依《食安法》,《刑法》過失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圖/台北地檢署提供,下同)

王順德未自建立及落實食材管理制度,且對其監督管理之寶林茶室A13店員工亦未盡教育訓練義務,過失情節重大。偵查初期曾先後向衛生稽查人員及檢警為不實供述,兼衡其於偵查中終能坦承過失犯行,犯罪態度尚可。求處適當刑度。

周日豪未注意食材保存方式,將已拆封之粿條置於常溫而未冷藏冰存,致粿條受邦毒素污染,又未具體落實食材交接,足認其過失情節重大。對於部分客觀事實雖坦承不諱,惟未坦承全部過失犯行,供述避重就輕,犯罪態度難認良好。建議從重量刑。

▲▼       寶林茶室毒食奪6命24傷       。(圖/台北地檢署提供)

阮姓實習生未將已拆封之粿條冷藏冰存,致粿條受毒素污染,又未具體落實食材交接,併考量其於寶林茶室A13店工作時間非長之過失情節。犯後已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求處適當刑度。

台北地檢署歷時10個月偵查終結,實際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出國的廚師周日豪、代班的廚師胡清富,阮姓實習生,5人依《食安法》,《刑法》過失傷害、致死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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