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誘12歲少女拍裸照!發現她有男友竟恐赫「我外流了」下場曝

▲性侵,變態,性騷擾。(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北部鍾姓男子明知線上桌遊認識的少女剛滿12歲,竟引誘對方拍攝猥褻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寒假到家長要注意!北部鐘姓男網友於線上桌遊,認識剛滿12歲的少女,並透過IG傳訊「想看寶寶胸部和臉」,引誘少女自拍裸露下體照片,3小時後得知對方有男友竟恐嚇外流私密照。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1年8月;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均緩刑5年。

去年1月13日鐘男透過線上桌遊軟體「WePlay」認識12歲少女巧巧(化名),並於Instagram私訊對其表示「愛你」、「我想看寶寶胸部和臉」等語,誘使巧巧在家中房間內以手機拍攝裸露下體的性影像並傳送給他。

之後,鐘男得知巧巧已有男友,心生不滿,再次發送恐嚇訊息,包括「你下體我外流了」、「祝你跟男友99」等語,企圖威脅,引發巧巧極大恐懼,嚇得趕緊向警方報案。

法官考量,鐘男明知巧巧年僅12歲,仍引誘對方拍攝性影像,不僅嚴重侵犯其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更在得知情況後發送恐嚇訊息,加重受害人心理壓力,行為惡劣,值得非難。然而,考量被告在審理過程中坦承犯行,且與受害人達成和解,依引誘少年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處有期徒刑年8月,恐嚇罪處有期徒刑3月,均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5年。

為確保緩刑執行效果,法院要求鐘男依和解協議支付損害賠償,並警告若違反緩刑條件,檢方可聲請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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