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衛生部明文建議應限制兒童的3C螢幕使用時間。(示意圖/CFP)
記者王佩翊/綜合報導
新加坡衛生部最新保健計劃中明文建議,家長應該禁止讓未滿18個月大的幼童觀看電子螢幕,並禁止18個月大至6歲的幼童在課餘時間使用電腦、手機以及平板電腦的3C設備超過1小時,而7至12歲幼童則是每日課餘時間只能使用2小時,以養成孩童健康良好的生活習慣。
根據《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衛生部、教育部以及社會與家庭發展部21日宣布聯合推出「茁長SG計劃」(Grow Well SG),並更新了針對0至12歲孩童與青少年推出的「孩童螢幕使用指導原則」。
衛生部長王乙康表示,多項研究皆提出充分證據表明,對孩童而言,人生的前1000天非常重要,是養成良好生活習慣的關鍵時期,對成長會有深遠影響。茁長SG計劃旨在幫助家長陪養兒童健康生活習慣,解決過度使用手機電腦、缺乏運動、營養不良以及睡眠不足等問題。
▲新加坡建議家長,應禁止18個月以下幼童觀看電子螢幕。(示意圖/CFP)
王乙康強調,新計劃將會採取更果斷、有效的措施來培養兒童與青少年的電子設備使用習慣,因為過度沉迷電子設備會占用到兒童運動、與家人相處以及與朋友社交的時間,且可能影響身心健康。
最新的「孩童螢幕使用指導原則」中明文建議,18個月以下的孩童不應該使用電子螢幕,除非是使用視訊與親友交談;18個月至6歲的兒童每日在校外的3C使用時間不能超過1小時;7至12歲的兒童與青少年每天在課餘時間則不能使用電子設備超過2小時,也不可以無限制地上網,家長同時也應該禁止該年齡段的孩童使用社交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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