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姿條款!健保署認定「立委不可擔兼任專家委員」 下屆起生效

▲健保署長石崇良,資料照。(圖/記者洪巧藍攝)

▲健保署長石崇良,資料照。(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目前仍以專家學者身份出任健保署的共擬會議委員,遭質疑其身兼立委和行政決策委員的角色衝突。健保署長石崇良今(22)日表示,經法律專家討論決議,具有民意代表身份者不適合擔任健保署專家會議或者共擬會議代表或委員,將修改相關辦法,新規定將從2月底下一屆專家會議開始適用。

陳昭姿本身具有藥學專業,多年來在健保署藥品共擬會提供專業意見,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日前質疑,現任立委陳昭姿兼任共擬會的專家學者代表,這一角色與其立委身份的預算生殺大權發生衝突,行政權與立法權角色混淆,兩者角色扞格。石崇良當時回覆將全面檢討這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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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崇良今日表示,經過邀集法律專家討論法規見解,決議具民意代表身份者,並不適合擔任這個專家會議或者是共同擬定會議的代表或委員,並分析三大理由。

石崇良說明,首先是大法官釋憲第149號指出,具民意代表身分者選擇兼職時,必須考慮立法與行政權的分權原則,行政與監督不宜混淆,健保執行給付屬於行政權,民代則是立法者,這個中間會有衝突。

其次,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遊說法規定,民意代表屬於被遊說者身份,會接受各種利益團體的遊說,參加審議過程,為避免其立場遭受質疑或者偏頗,並不適合擔任會議代表。

最後是依據醫療法規範,「醫事審議委員會」成員明定要排除具有民意代表身份者,其職權包含醫療費用、醫療技術審議功能,和健保共擬會類似,因此參考酌用。

至於陳昭姿先前曾說即使不擔任委員或代表可要求列席旁聽,石崇良指出,會議中也有相關討論,民意代表不適任健保署專家會議、共擬會議的委員或代表,自然也不適合列席旁聽。目前這屆專家會議委員任期到2月底,已著手進行相關辦法修正,預計年後預告,下一任期的委員就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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