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養少女洗腦「要有8萬價值」 惡男不付錢就跑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南部一名男子阿輝(化名)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少女A,聲稱願意每個月給予8萬元包養,並與對方發生4次性行為、拍攝性影像,事後卻沒付錢就跑了,因而挨告。法院日前審理此案,最終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以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判處阿輝有期徒刑2年4個月。

▲▼女童從3歲起連續7年慘遭繼父性侵多次。(示意圖/CFP)

▲阿輝得知A女缺錢,竟以金錢誘騙對方發生性行為。(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透過交友軟體結識A女,得知對方缺錢,竟聲稱願意每個月給予8萬元包養,並在2022年6、7月間相約發生4次性行為,期間曾用手機拍攝性影像;有1次A女因故沒有赴約,他還傳訊息轟炸,包含「妳以後很難配合」、「妳要有8萬的價值」等等。

當A女詢問是否已經刪除性影像時,阿輝回答「早刪了」、「放心啦」。但兩人最後1次相約碰面並發生性行為,阿輝卻沒有依約付款,之後甚至不回覆訊息,A女這才驚覺上當,趕忙報警。

阿輝到案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此外,檢警還在阿輝的手機中找到相關性影像,可見他根本沒有真的刪除影片。

法官認為,阿輝明知A女年紀尚輕,對性行為或性自主觀念缺乏完全自主判斷能力,仍以金錢為誘惑,引誘A女上當,行為確實不應該,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事後也與A女成立調解並賠償完畢,最終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以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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