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父回家只為搶3子女紅包 19年後被全家人放生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榮(化名)被3名子女指控沉迷賭博,在外面欠債、返家只是為了錢,連他們手中的紅包都不放過,甚至跑去跟小三同住,最後因涉及多起刑案逃往中國,至今音訊全無。3名子女向法院訴請減輕或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日前獲得台東地院法官裁定免除,全案仍可上訴。

▲▼新鈔、紅包、壓歲錢。(圖/記者陳俊宏攝)

▲子女控訴,父親回家要錢時,連他們的紅包都要搶。(示意圖/記者陳俊宏攝,與本案無關。)

3名子女在判決書中主張,父親阿榮婚後遊手好閒、沉迷賭博,賭到家徒四壁仍四處舉債,不惜跟親友鬧翻關係,就算返家也只是為了錢,連他們手中的紅包都要搶走;他們從小為了躲避父親的債主,四處躲藏,一度遭到黑社會恐嚇、毆打,甚至險些被綁架,父親卻始終不聞不問。

3名子女表示,父親後來還外遇了,平日都住在小三那裡,直到2006年因為涉及多起刑案,才以工作為名義前往中國,至今下落不明;他們因為從小受家境所累,如今生活也很困苦,考量到母親早已與父親離婚,這才決定向法院訴請減輕或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而阿榮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到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表示意見。阿榮的前妻(3名子女的母親)出庭證稱,阿榮結婚第2年就不工作了,孩子們是由她獨力扶養,阿榮在外欠債,很少住在家裡,後來跑去跟小三同居,偶爾回來就是要錢而已。

台東地院法官認為,3名子女自出生起都是由母親照顧,阿榮從未負擔任何生活費用,離婚後對子女也不聞不問,長期無正當理由未盡到扶養義務,如今他已離開台灣19年,與子女長期感情疏離,若強令子女負擔扶養義務顯然有失公平,最終裁定准許子女的請求,免除他們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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