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子翻看男友手機,發現竟被偷拍私密影像。(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正妹小莉(化名)和男友阿雄(化名)交往5年,兩人擁有不少甜蜜的回憶,沒想到阿雄偶爾會利用機會,偷拍小莉洗澡、睡覺沒穿衣服的相片,甚至偷錄下兩人愛愛時的私密影片,還上傳雲端留存,某次小莉趁阿雄睡覺時,拿他手機整理5年來在一起時的照片,驚見自己竟被偷拍,氣得報警提告,阿雄坦承犯行,被法官依妨害秘密罪判刑1年8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3年6月23日凌晨4點多,小莉睡不著醒來,拿起男友阿雄的手機,想整理、回憶兩人交往時留下的點點滴滴,小莉打開手機,邊滑照片、影片邊回憶起影中人事物時,突然發現自己於2018年11月18日第一次到阿雄家留宿過夜時,就被阿雄偷拍她穿著內褲睡覺的照片。
小莉愈滑愈心驚,發現阿雄交往這幾年,不但偷拍她洗完澡全裸走出浴室的照片,甚至兩人嘿咻時,也被阿雄偷錄偷拍她幫他「服務」的影片,阿雄還把這些照片、影片上傳到網路雲端硬碟備份留存。
小莉看到這些影像後質問阿雄他為何偷拍還上傳備份,阿雄向小莉道歉,並承諾會全部刪除,但小莉不原諒也不相信阿雄,兩人不但鬧翻分手,小莉還擔心不雅照外流,於是報警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阿雄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無視法律對他人隱私權的保護,為滿足個人私慾,用手機竊錄女友非公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攝錄性影像,嚴重侵害女友個人隱私,造成女友難堪、羞憤暨害怕,因此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共10罪,判他徒刑1年8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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