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鈕承澤假釋不用戴電子腳鐐 明起定期到新生派出所報到

▲▼鈕承澤北檢報到,離開北檢。(圖/記者湯興漢攝)

▲鈕承澤赴北檢報到後,於下午5時許離開。(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張君豪、吳佩蓁/台北報導

導演鈕承澤因性侵案遭判刑4年,4度聲請假釋終於獲准。鈕承澤今早(23日)抱著象徵「出芋新生」的芋頭苗盆栽離開花蓮監獄,之後便搭車北上到北檢受理保護管束報到,鈕待了2個多小時後,於下午5時許離開北檢。據悉,北檢認為鈕再犯機會低,評估後未對其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但需要每個禮拜到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報到一次。

▲▼導演鈕承澤假釋出獄,走出花監。(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導演鈕承澤拿著象徵「出芋新生」的芋頭苗盆栽步出花監。(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鈕承澤2018年間涉嫌性侵女助理,遭法院判刑4年定讞,並於2021年11月發監花蓮監獄服刑。矯正署17日表示,鈕承澤合計執行日數(含縮刑)已近3年5月,超過刑期的8成5,也依法接受相關身心輔導與治療,合刑法第77條提報假釋門檻規定,綜合考量犯行情節、犯後態度(在監表現)及再犯風險等面向後,依委員開會決議結果,陳報矯正署許可其假釋。

由於鈕承澤原本將戶籍遷到花蓮,因此人在花蓮監獄服刑,但在監期間又將戶籍遷回台北,假釋後將由北檢受理保護管束報到。

北檢指出,經花蓮監獄評估後認定鈕屬低再犯,經北檢觀護處遇小組討論評估後,未對其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但因鈕所犯為性侵害案件,因此施予密集觀護的處遇措施,之後鈕承澤須定期至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報到,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酒測、禁止其接觸被害人及必要時施予測謊等處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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