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對情侶檔去年3月因缺錢花用,竟搶奪彩券行4本「2000萬超級紅包」刮刮樂,得手8萬2千元,遭判刑9月。(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對20多歲林男蔡女為情侶,去年3月間因急需用錢,2人竟搶奪東區一間彩券行,林男一口氣搶走4本「2000萬超級紅包」刮刮樂,價值達14萬4千元。2人得手後開始進行1小時狂刮,結果刮中8萬2千元,只是開心不到一天,就被警方逮捕,林男最終被判9月徒刑,民事部分需賠償刮刮樂總價14萬餘元。
判決書記載,去年3月13日21時許,林男先打電話給東區一間彩券行,詢問是否有「2000萬超級紅包」刮刮樂,店員回覆有現貨後,林男跟蔡女便於22時許騎車到該店內,由林男進入、蔡女把風。
林男謊稱要一次購買4本「2000萬超級紅包」刮刮樂,一本價值為3萬6千元,4本則達14萬4千元。店員得知後,便將刮刮樂放置於櫃檯上,不料林男趁機搶奪、逃離現場,半小時不到,2人已經刮完3本,便開始在附近彩券行兌獎,甚至跑到彰化兌換獎金,總計得手8萬2千元。
林男將贓款分給女友蔡女3萬5千元,其餘則4萬7千元則放進自己口袋。2人於隔日15時許,被警方循線逮捕,扣得3本已刮取刮刮樂,現金總計3萬餘元。
事後林男被檢方依搶奪罪起訴。台中地院審酌,林男與共犯蔡女有縝密規劃、分工搶奪彩券行,使被害人財物損失,亦使被害人受到驚嚇,對於社會安寧與秩序亦受有不良影響,判處9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地院林男應給付14萬4千元,被害店家求償30萬營業損失、20萬精神撫慰金部分,法院裁定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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