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僵局「憲政救濟」陷不斷輪迴! 賴政府3次覆議、2次釋憲一次看

▲司法院大法官宣讀不當黨產條例釋憲案。(圖/記者林敬旻攝)

▲憲法法庭。(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2024年開始台灣政壇陷入僵局,在野的藍白聯手,強勢在立法院通過諸多爭議法案,執政黨迫於朝小野大格局,只能轉向尋求憲政救濟手段,試圖擋下在野黨的猛攻,所以從國會改革法案開始,政院不僅向立院提出覆議,也同時向司法院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接下來2024年底憲法訴訟法的修正,政院與民進黨立院黨團同樣雙管齊下,於2025年初提出覆議與聲請釋憲,最近的一次則是1月24日,立院趕在農曆春節前,送出連署加嚴版的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行政院也隨即召開臨時院會,政院表示,考量修正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將移請立法院覆議。

朝野嚴重激化對峙,讓政局不斷在修法、覆議、釋憲中輪迴,行政院長卓榮泰更被外界形容是史上提起覆議、釋憲最多次的院長。《 ETtoday新聞雲》特別整理覆議、釋憲流程,以及截至目前為止,上任僅8個月的賴政府已提出3次覆議、與2次釋憲案了。

覆議流程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逾期未作成決議者,原決議失效。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條文覆議案 

2024年在野的國民黨與民眾黨以席次優勢,提出一系列國會改革法案修正案,包含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擴大人事同意權、國會聽證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等。

朝野雙方因此爆發多次議事攻防,更在5月17日立法院會發生震驚各界的「國會改革大戰」,數名立法委員掛彩送醫,場外也集結大規模抗議示威潮,「青鳥」一詞也在此時出現,他們主要反對國會改革法案中的部分修正內容,認為過分擴張立法院的權力,並且審查過程缺乏程序正義。

支持改革者則認為,國會改革法案能更有效監督政府,透過改革後的調查權與藐視國會罪,能透明與直接的揭露弊案,實現政府向國會負責的理念。支持者更認為現在的在野黨只是完成過去民進黨提出的政見,多次翻出民進黨也曾支持國會改革的言論,痛批民進黨執政卻忘記承諾,場內癱瘓議事、場外動員群眾施壓國會。

2024年5月28日,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相關函文2024年6月5日送達行政院,行政院則提出「7大理由」認定窒礙難行,包含「沒有實質討論」、「質詢總統違憲」、「聽證範圍過廣」、「違反程序正義」、「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可課以刑責」,因此提出覆議,15日內立法院必須對覆議案提起表決,但最終在藍白人數優勢下,投票結果62比51票,未獲通過。

▼國會改革覆議案投票。(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會改革覆議案 投票 國民黨各立委集體喊口號支持改革亮票。(圖/記者屠惠剛攝)

 憲法訴訟法覆議案 

立法院會去年12月20日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民進黨認為,憲訴法將會癱瘓憲法法庭,因此行政院會於2025年1月2日討論通過覆議案,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政院表示,憲訴法修正案包含規範大法官10才能開會、9人才能違憲宣告,但當前僅8位大法官,憲法法庭無法開會,等同癱瘓司法院;若大法官人數不足,總統要在兩個月內補提名,卻未規範立院行使同意權的時間,不對稱修法使機關窒礙難行;新法規定修正公布後立即施行,但按照目前大法官現額,新法上路後憲法法庭即癱瘓。

卓榮泰強調,癱瘓憲法法庭讓機關無法行使憲政救濟,是憲政史上最大的破壞。政院要捍衛憲政體制、維護憲法法庭正常運作,希望朝野立委支持覆議,別站在毀憲、摧毀憲法法庭、剝奪人民憲政權力,造成錯誤歷史的那一方。

立法院於1月10日進行憲訴法覆議案表決,藍白挾人數優勢,有62位立委反對覆議案,而贊成覆議案的只有51票,因此覆議案遭否決。

選罷法連署加嚴版覆議案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通過《選罷法》修正條文,規定未來罷免連署加嚴,必須附上身份證影本,國民黨團於1月24日傍晚函請立院送出,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隨即召開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行政院指出,《選罷法》修正條文窒礙難行,包含「變相提高罷免門檻,過度限制人民罷免權」、「大幅增加提議人之領銜人及各級選舉委員會之行政作業負擔」及「直接適用本屆立法委員,違反國民主權原則、利益迴避原則及公平正義之維護」等。政院表示,將依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由於政院提出覆議時間,已進入春節連假期間,預估要等到9天連假結束後,立法院才會處理覆議案。不過民眾黨代理主席黃國昌24日已公開表示,黨團將會再次否決覆議,而藍委李彥秀也批行政院只會不斷製造朝野衝突。

釋憲流程

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四分之一以上立委行使職權,認定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以113席立法委員計算,只需要29名立法委員,就能行使職權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收到聲請案件後,將以電腦系統隨機輪流分派給大法官承辦,組成審查庭的3名大法官,需進行初步程序審查,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無法達成一致決不受理者,由憲法法庭評決是否受理,一旦聲請案件經憲法法庭評決受理,就會依序進入審查。

最終,經憲法法庭裁判,聲請人必須遵守判決,不得聲明不服,裁判結果自宣示或公告日起生效。「憲法法庭認為法規範或確定終局裁判牴觸憲法,聲請有理由者,應於判決主文宣告該確定終局裁判違憲 ,並廢棄之,發回管轄法院;如認該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違憲,並為法規範違憲之宣告」。如果憲法法庭裁判違憲,該法案隨即失效廢除。

國會改革《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條文釋憲案

在國會改革覆議案失敗後,相關法案於2024年6月26日正式生效,立法院民進黨團、總統賴清德、行政院、監察院四箭齊發,分別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與釋憲。憲法法庭先於7月19日作成暫時處分,裁定部分條文暫時停止適用。

2024年10月25日,憲法法庭作成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認定國會改革多數條文違憲,包含「聽取國情報告」、「聽取報告及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及「藐視國會罪」等各部分規定被認定違憲而失效。

憲法法庭認定違憲理由包含,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規定僅賦予立法院得被動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權,總統並無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反質詢相關修法以及「藐視國會罪」則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與制衡原則等。

▼四大機關提出釋憲理由一次看。(圖/記者郭運興製表)

▲▼四大機關提出釋憲理由一次看。(圖/記者郭運興製表)

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釋憲案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行政院覆議遭藍白主導的立法院否決,總統府1月13日收到《憲訴法》覆議案咨文,於23日上午發布總統令,公布《憲法訴訟法》第四條、第三十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總統賴清德除核批並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也認為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

民進黨立院黨團也在總統公告後,向司法院遞狀,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朝野釋憲大戰一觸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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