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煞車害牧師「猛撞投幣箱」破頭亡 公車司機判刑8月

▲▼公車。(圖/免費圖庫Pixabay)

▲新北市蔡姓公車司機未保持車距突急煞,導致正起身預備下車的王姓乘客重心不穩,頭部撞擊投幣箱身亡。(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三重客運蔡姓司機2022年時駕駛公車行經淡水區民權路時,因突然緊急剎車,導致一名準備下車的王姓牧師重心不穩,仰躺倒地後往車前滑行,頭部重擊投幣箱,送醫不治身亡。士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蔡姓司機有過失,且未能和家屬和解,依他犯過失致死罪,處8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三重客運蔡姓司機2022年5月2日駕駛公車,以約36公里的時速,沿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往淡水方向行駛,在大同路交岔路口前,因看到前方黑色車輛煞車燈亮,跟著緊急煞車,此時公車內一名王姓乘客正起身移動,準備在馬偕醫院站下車,當時王男左手拿著背包和傘,同時抓著扶桿,右手則準備刷卡,因重心不穩,腳步踉蹌後仰躺倒地,背部著地往公車前方滑行,大力撞擊駕駛座旁的投幣箱,導致頭部受創,送醫急救後,仍在5月27日不治身亡。

蔡姓司機認為,車上有「未到站不要起身」的警語,他有和前車保持距離,也不知道王男會起身,當天也因下雨溼滑,所以王男起身跌倒,他不知道為什麼他要負全責,他開車不可能兼顧車前狀況及乘客,他如果顧著王男,那就要撞上前車了。

不過法官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前車顯示剎車燈後未減速,公車也持續維持車速,2車保持相當距離,接著王男起身要到驗票機刷卡,而前車開始減速,但蔡姓司機抬頭看向車內後視鏡、轉頭看左側,公車卻未減速,直到蔡姓司機發現公車已相當靠近前車車尾,才踩了剎車,此時王男往後摔倒滑行,在其他乘客的「哇哇哇哇哇」聲中,撞到投幣箱後倒地不起。

法官指出,在前車剎車燈亮起的第4秒後,兩車距離開始縮短,但蔡姓司機又等了3秒才踩剎車,也就是從前車燈亮起的約7秒內,蔡姓司機都沒做任何反應。而蔡姓司機應知道大車所需煞停的距離,需要較一般車輛更長,看到前車煞車燈亮時,就應該注意。

法官認為,考量公車底盤通常較一般轎房車為高,行車過程晃動感較大,應以穩定車速行駛,或遇需減速情形,應提前採取減速措施,然而蔡姓司機卻疏於注意,駕駛行為有過失,和王男死因有果關係,審酌王男未在公車行進間緊握扶手也有過失,以及蔡姓司機未能和家屬和解等情狀,依蔡犯過失致死罪,處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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