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另結新歡 他爆氣「持開山刀」上門理論!路人嚇壞報警

▲▼男子因與前女友吵架心生不滿,竟直接持開山刀逛大街。(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男子因與前女友吵架心生不滿,竟直接持開山刀逛大街。(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中正區廈門街1名男子持開山刀在路上揮舞,路人經過嚇得報警,警方到場後該名男子坦承持有開山刀,是為了防身使用,當天與前女友發生口角爭執,所以才會氣憤拿開山刀在路上閒晃,警方沒收並依照社維法裁處,裁罰2千元。

33歲歐陽姓男子日前持開山刀走在廈門街上,警方到場後找到該名男子,確認其身上持有開山刀,男子一開始還辯稱開山刀是為了「防身」,警方將他帶回派出所後,男子才坦承是與前女友爭吵、心生不滿所致。

男子向警方表示,原本與23歲的林姓女友交往,但後來分手,他想要挽回這段感情,卻發現林女已經另結新歡,一時氣不過帶著開山刀上門理論。警方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並將持有的開山刀扣留沒入。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根據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男子處罰鍰新台幣2千元,並將扣案的開山刀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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