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鎖四大新成就變得更有效率 最高行政法院期許來年再突破

▲▼最高行政法院大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最高行政法院(圖/資料照)

▲最高行政法院去年度達成不少成就,並期許今年更上一層樓。(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最高行政法院在已過的這一年中,總共達成4項新成就,包含加速清理收案過久的案件,開庭常態化,調解成立案量大增,以及提升上訴自判率。這四項成就在法界頗獲好評,而展望新的一年,最高行政法院除了要維持這4項成就外,更期許在審判效率上精進,更快解決紛爭。

最高行政法院為我國行政訴訟終審法院,雖然名為終審法院,但僅有4個庭,每庭配置5名法官,全院總計才20名法官,但卻要處理每年近3千件的案件,而且每起案件都是錯綜複雜、勞神費心的行政訴訟案件,可見每個法官負擔都很沉重。但最高行政法院2023年仍完成多項新成就。

其中在加速正義實現方面,最高行政法院自2024年3月起,清理收案超過2年的上訴案件,在半年內將原本50起案件終結審理36件,僅餘14件,減少超過70%。而在2024年11月起,再開始清理收案超過1年6個月的上訴案件,目前原本20起案件已經減少2件,持續減少中。

此外,最高行政法院也落實開庭制度,2024年總計召開1次調查庭、17次準備程序庭、10次言詞辯論庭,總計開庭28次,平均1個月開庭2到3次,開庭次數不但是最高行政法院歷年來之最,更是2024年裡,所有終審法院中,開庭次數第一名的法院。

由於司法院政策是推行訴訟外解決紛爭機制,最高行政法院也積極落實。在調解案件部分,最高行政法院在去年度移付調解共11件,其中更有5件因此調解成立,也是最高行政法院達成的新成就。

而最高行政法院在提升上訴自判的比例,2024年也有大量的提升,顯現最高行政法院積極解決紛爭的決心。2023年裡,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的案件共181件,其中廢棄自為判決共35件,比例約為19%。但2024年間的廢棄案件130件、廢棄自為判決的案件高達54件,比例超過41%,提升近1倍。因此在新的一年裡,最高行政法院也期許能在提升裁判效率上更加努力,積極解決政府與人民間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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