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冬鄉台1線428公里死亡車禍。(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劉人豪/屏東報導
2023年10月28日,屏東縣佳冬鄉台1線發生死亡車禍,81歲王姓女子騎車行經該路段打算迴轉時,遭自小客車撞飛,王女受傷嚴重到院前已死亡,屏東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鄭姓駕駛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
警方指出,28日7時57分許接獲報案指出,於佳冬鄉台1線428公里處發生交通事故,警方趕赴現場處理,初步了解是王女騎機車沿佳冬鄉台1線南下行駛至肇事地點時,欲迴轉至北上車道時,與由南往北行駛的24歲鄭姓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撞擊,王女受傷嚴重到院前已死亡,鄭未受傷,酒測值均為0MG/L。
判決指出,鄭男行經台1線公路428公里與大豐路885巷交岔路口,應注意依該處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以每小時70公里以下速度行駛,竟疏未注意及此,以超過該處速限每小時70公里速度駛入交岔路口;而王女亦疏未注意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少線道車應暫停禮讓多線道車先行,未暫停禮讓遭鄭男撞飛人車倒地傷重身亡。
法院審酌,鄭男駕駛行為導致王女死亡,使其家屬痛失至親,王女未暫停禮讓車輛先行,同為本案車禍事故發生原因,故本案車禍事故非可全然歸責鄭男,屏東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鄭姓駕駛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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