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人豪/嘉義報導
2024年4月23日,嘉義太保一處產業道路昨發生死亡車禍,64歲呂姓夫妻騎車雙載,剛要通過路口,就遭28歲蘇姓男子駕駛的市公所資源回收車撞上,夫妻倆雙雙傷重不治,嘉義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蘇男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
▲嘉義太保市公所回收車撞死機車夫妻。(圖/記者翁伊森翻攝,下同)
當時機車從一處產業道路駛出時,回收車正好也要通過路口,但見到機車時已來不及煞車,直直撞飛2人。其中騎士呂男噴撞電線桿、乘客蘇妻則是滾進路旁水溝,雙雙失去生命跡象,事發後的回收車車頭凹陷、機車坐墊噴飛。
判決指出,蘇男駕駛資源回收車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處,未讓右方來車,反超速向前直行,64歲呂姓夫妻騎車由南往北方駛至同一交岔路口,蘇男見狀後閃煞不及,車頭與機車左側車身發生碰撞,夫妻倆傷重不治。
法院審酌,蘇男駕車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疏未注意暫停讓右方車先行,反超速行駛進入交岔路口,導致車禍發生,造成2人喪失寶貴生命,考量犯後坦承犯行,與2人家屬成立調解並依約履行賠償完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蘇男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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