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老婆是來賺錢不是享受的」!花蓮男慘了...2孩怒求免扶養

▲▼ 養老院,照護之家,老人,輪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男子年輕時對家庭、女子不聞不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文/CTWANT

花蓮一名患有中度身心障礙的男子,因無謀生能力,每月僅靠身障補助及國民年金維生,難以負擔日常開銷與醫療費用。他向法院請求與前妻所生的兩名子女,每月支付各4000元扶養費,直至他過世。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其請求無理,判決駁回,並免除子女的扶養義務。

審理過程中,兩名子女指出,父親過去曾對母子三人施以肢體及言語暴力,離婚後更未曾聯繫,也未履行扶養義務。特別是其中一名子女剛出獄,名下財產僅有一輛汽車,並領有低收入戶證明,還需撫養三名未成年子女,無力負擔父親的扶養費。

男子前妻出庭作證,表示婚姻期間,她不僅需負擔家計,還因長期從事粗工導致多次流產。她指控男子曾說:「娶老婆是來賺錢,不是來享受的。」即使懷孕她仍需工作,且家中開銷全由她支付,男子不曾支付房租及水電費。

前妻透露,生下長子後,男子長年在外,極少回家,即便回來,也僅給微薄的生活費,甚至對她施加暴力,曾拿碗割傷她,甚至試圖用鋸子傷害她。離婚後男子雖偶有探視孩子,但從未提供扶養費,還對孩子施以精神虐待,甚至曾拿刀砍傷其中一名子女,導致其右手肘及雙腿留下明顯疤痕。

法官審酌後認為,男子身為父親,卻長期疏於照顧子女,亦未提供經濟支持,導致子女自幼全仰賴母親撫養。離婚後,他仍未履行扶養責任,反而對子女施加心理與身體上的不法侵害,甚至造成嚴重心理陰影。最終法院認定男子未盡扶養義務,反而對子女造成重大傷害,依法判決駁回其請求,並免除兩名子女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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