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共諜引誘刺探軍機未回報遭汰除,曾姓前海軍士官長提行政訴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文/中央社
空軍退役上校劉聖恕當共諜吸收軍官遭判20年定讞,民國111年接觸曾姓海軍前士官長刺探軍機,曾男雖未履行但事後也未回報,遭部隊汰除,曾男不服提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部隊處分合理、裁定駁回,可上訴。
退役空軍上校劉聖恕102年間退伍後,轉往中國經商期間遭中國情治單位吸收,返台後藉由自己的軍中人脈滲透國軍,拉攏現役及退役海軍、空軍軍官,涉嫌發展組織,遭判有期徒刑20年定讞。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指出,曾男為前左支部內燃機場二等士官長,因接觸意圖刺探蒐集國軍資訊妨害國家安全可疑人士,卻未依規定主動向單位回報,且在自清表白線上問卷也隱瞞不報,遭左支部依規核予大過1次、核定考績丙上。
法官依左支部不適服現役人評會議紀錄等事證,發現曾男負責艦艇維修相關作業,屬洩密高風險人員,與劉男接觸卻隱匿未向任何上級透露,警惕性明顯不足,仍有國安相關疑慮等原因,遭委員認定不適服現役,再依部隊懲處相關規定,認左支部人評會貫徹「嚴考核、嚴淘汰」作法,以高標準審查,汰除曾男不適服軍人資格,尚屬合理,裁定駁回。
全案起因退役空軍上校劉聖恕經林姓友人認識曾男,劉男在111年間因曾男向他借款新台幣2萬元,當下藉機刺探曾男提供海軍機敏資料供其轉交中共國安部人員,另要求曾男在軍艦安裝GPS、拍攝效忠共產黨影片等。
曾男雖未履行,但因部隊認為他未依規回報,被記1大過、考績打丙上等處分,113年遭認不適服提前退伍,事後曾男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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