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軍人見到酒醉女子,竟當街亂摸,還企圖「公主抱」帶走。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陸軍紀姓軍人2022年間凌晨3點多,在台北市信義區夜店附近看到女子小葹(化名)酒醉坐在路旁長椅,紀男竟上前搓揉小葹胸部、下體數分鐘,之後更以「公主抱」方式,企圖將小葹帶走。小葹驚覺被抱走,死命掙扎並呼救,才被紀男放走。最高法院審理後,將紀男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另外再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紀男於2020年1月間入伍服役,而本案發生於2022年5月初,當時紀男在行為時為現役軍人。案發為凌晨3點多,小葹當天穿著粉色上衣及黑色短裙,並與一名男性友人前往夜店飲酒;她喝下啤酒與威士忌,離開夜店時已經泥醉,與友人坐在路邊長椅上休息。
紀男見有機可乘,竟伸出鹹豬手,搓揉小葹的胸部;過沒多久,紀男又將目標轉移到小葹下體,隔著內褲撫摸。紀男肆無忌憚的在大街上吃小葹豆腐,小葹雖然知道,但因為酒醉無力反抗。沒想到紀男惡向膽邊生,以「公主抱」方式抱起小葹,之後更跑了起來,打算到路口攔車,帶走小葹。
小葹驚覺不妙,趕緊掙扎跳了下來,但紀男仍不罷手,又立刻抓住小葹手腕,企圖再帶走小葹,小葹緊緊抓住牆壁的柱子並大聲呼救,還拿出手機拍下紀男的惡行。紀男眼見無法得逞、忿忿離去。驚魂未定的小葹馬上到一旁的信義分局報案,警方循線逮捕紀男,檢方依照「乘機猥褻」等罪,對紀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紀男否認犯罪,辯稱當時自己是好心人,是幫忙小葹與友人攔計程車,沒有撫摸小葹;至於小葹手腕上的抓傷,是因為小葹酒醉跌倒他伸手抓住,才會造成。
但法院根據小葹的供詞,以及附近監視器等畫面,認定紀男說謊,一審依照「乘機猥褻罪」判刑10月、「剝奪自由罪」判刑5月,上訴二審後,高院改依照「乘機猥褻罪」判刑10月,以及「強制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8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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