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興(化名)去年9月間因故與警員起爭執,竟當場嗆聲「不然你在嗆三小啦」、「X你娘」、「骯髒小孩」等話,結果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日前被高雄地院法官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阿興罵警員三字經等髒話,結果卻害慘自己。(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去年9月間在某民宅前,阿興明知警員是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竟基於侮辱公務人員的犯意,當場以「X你娘、骯髒小孩、你娘機X」等不雅言詞侮辱警員,因而挨告。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X你娘、骯髒小孩、你娘機X」等言詞,依照社會一般人的認知,確實足以貶損挨罵之人的社會評價、人格尊嚴,而且阿興是在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公開場合之下說出這些話,明顯已經逾越一般人可以合理忍受的範圍。
再者,法官表示,是阿興先對警員放話「不然你在嗆三小啦」,經警員質問仍一再辱罵,足認他是基於妨害公務的主觀目的,對公務員產生精神上壓力、干擾公務員執行公務,確實符合侮辱公務員罪的要件,考量到他終能坦認犯行,只是尚未與受害警員達成和解或予以賠償,最終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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