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酒駕撞死同鄉,國民法官參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資料圖/民眾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泰籍移工與友人聚會後,酒駕騎乘電動二輪機車返回宿舍時、未注意車前狀況,將未戴安全帽同鄉撞飛,導致頭部重創身亡,案發後與被害家屬以20萬元成立調解,全案列國民法官參審,地院採取「雙通譯」進行,縮短庭審1天半完成,19日中午宣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移工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並禁止酒駕。
該起酒駕撞死人車禍事件發生於2023年2月3日晚間8時許,當時該名移工載著友人行經工業東二路口時,將同向行駛、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德同鄉撞飛倒地,地面留下一大灘血跡,2人皆受傷送醫急救,同鄉因頭部撞擊外傷,到院後死亡,該名移工酒測值0. 38毫克,全案列國民參審。
▲移工酒駕撞死同鄉,國民法官參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資料圖/民眾提供)
法官審理,犯罪後坦承犯行,並積極面對賠償被害者家屬,且被告亦表示目前已戒酒,僅是當日朋友聚會,又急著回工作公司所提供宿舍,不慎撞死同鄉。法官考量被害人與被告同為泰籍移工,2人並不相識,被告隻身來台已經4年並未有酒駕前科,家中尚有老母妻小,經濟不佳,等等經濟狀況,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徒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並禁止酒駕行為。
彰化地方法院表示,此案於3月14日完成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從60位候選人中選出6名國民法官及2名備位國民法官,與審判長吳永梁庭長、受命法官李淑惠及陪席法官陳德池共同組成合議庭。
地院考量被告及被害人家屬皆為外籍人士,此案創先例採用無線傳譯科技設備,由兩位通譯分別擔任主譯與輔譯,以同步朗讀及逐步傳譯方式進行審理,確保被告充分了解庭審程序、證據調查及辯論內容,保障其防禦權。此舉亦讓國民法官得以專注、完整且不間斷地聆聽檢辯雙方陳述,提升審理效率,簡化程序,並大幅縮短審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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