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嬰出生4個月就遭生父黃男殺害,棄屍基隆山區。(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黃姓男子與楊姓妻子於8年前生下男嬰,隔年初因不滿4個月大的兒子哭鬧,黃男用抱枕蓋住其口鼻致死,並將遺體放入行李袋中,藏匿長達6年。直到2023年底,黃男將兒子的遺骸丟棄在基隆老家,案件才曝光。基隆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和遺棄屍體2罪對黃男起訴。基隆地院近日審結,法官考量黃男深感悔意,認為其無再犯之虞,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8個月徒刑,遺棄屍體罪判處8個月徒刑,合併執行2年徒刑,緩刑4年。
根據基隆地檢署起訴,黃男與楊姓妻子於2017年11月生下兒子。隔年3月,黃男在妻子外出時,因不滿兒子哭鬧,竟用抱枕蓋住其口鼻,忽略嬰兒無法翻身和掙扎的能力,導致兒子窒息身亡。事後,黃男將此事告知妻子,2人決定將兒子的遺體,放入行李袋中帶在身邊,以避免事情曝光。
夫妻倆後來離異,兒子的遺體由黃男繼續攜帶在身邊。2023年底,黃男聲稱想讓兒子「落葉歸根」,將遺體帶回基隆老家附近的郊區棄置;由於兒子2024年已達入學年齡,教育單位找不到人,通報警政機關後,案件才被揭發。
▲生父黃男殺害男嬰6年後,將遺體棄屍基隆山區。(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法院審理期間,黃男表示,他與前妻共有4個孩子,年齡介於3歲到8歲之間,去世的兒子是第2個孩子,其餘3個孩子由前妻照顧。他承認因個人疏忽導致兒子死亡,並將遺體放在行李袋中長達6年,只是單純想將兒子留在身邊。他深感後悔,並承諾會好好照顧其3個小孩,不再觸犯法律,希望法官給予自新機會。
黃男的前妻也出庭作證,表示尊重法院的決定,不希望黃男受到重判。她認為黃男已經反省,且當時並非故意為之,希望黃男能有時間照顧另3個小孩,負起應有的責任。
法官審酌後認為,黃男犯後確有悔悟,且無再犯之虞,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8個月徒刑,遺棄屍體罪判處8個月徒刑,合併執行2年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黃男須接受保護管束,並完成30小時家庭親子關係認知教育輔導。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