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除役拆廠階段來臨,台電規劃12.5萬桶廢棄物貯存空間。(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台電公司因應核二廠除役下一階段「拆廠階段」的需求,推動「核二廠除役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興建工程」,並於今(21日)在新北市萬里區公所5樓國際會議廳舉辦公開說明會,由台電副總經理許永輝主持。台電表示,由於後續除役拆廠時將產生低放射性廢棄物,因此規劃利用核二廠廠內空間增建1座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預計可容納相當於12萬5千個55加侖桶的廢棄物,預計在2031年初啟用。
台電說明,核二廠包含兩部機組,分別於1981年12月28日與1983年3月15日正式運轉。隨著1號機和2號機的運轉執照分別於2021年12月27日及2023年3月14日屆滿後,核二廠進入除役期間。
▲台電推動「核二廠除役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興建工程」舉辦公開說明會,由台電副總經理許永輝主持。
台電指出,核二廠除役計畫作業為期25年,分為四個階段:前8年為「除役過渡階段」,接續為期12年的「除役拆廠階段」,將拆除反應爐及汽機組件等設備;隨後是為期3年的「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進行廠區環境輻射狀況的最終偵測;最後是為期2年的「廠址復原階段」,拆除剩餘建物並讓土地復原。目前核二廠處於除役過渡階段,台電規劃興建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並執行相關作業。
台電進一步說明,核二廠現有3座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已容納運轉期間產生的廢棄物。然而,未來進入除役拆廠階段後,拆除作業將產生更多低放射性廢棄物,因此台電規劃利用核二廠廠內空間,增建1座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用以容納除役拆廠期間所產生的低放射性廢棄物,預計可容納相當於55加侖桶的廢棄物達12萬5千桶。
台電強調,除役執行過程中將持續監測輻射狀況,確保不影響民眾與周邊環境,請民眾放心。
台電表示,本計畫已完成場址調查及基本設計工作,將依據「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17條規定,向行政院核能安全委員會申請建造執照;同時依「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2-1條,將相關資料公告並舉辦公開說明會。
台電補充,本次公開說明會相關資訊已公告於「台灣電力公司」官網/業務快訊專區,並會將說明會當日民眾提出之意見納入規劃設計參考;民眾可於2025年5月20日後至上述網址參閱會後之公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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