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名揚、劉人豪/金門報導
金門縣文化局前停車場20日下午4時許驚傳槍響,一名楊姓男子涉毒品交易拒捕,員警遂開槍示警,最後順利逮捕。金門地檢署偵辦後,今(21)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金門縣警方20日下午在文化局前停車場圍堵一名嫌犯 。(圖/記者林名揚翻攝,下同)
金門地檢署指出,楊男疑似涉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檢察官20日指揮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前往拘提,在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金門縣文化局前方停車場對楊男實施拘提,過程中楊男抗拒並駕車衝撞員警駕駛的車輛,經員警使用槍械對空鳴槍嚇阻無效後,射擊車胎制止楊男行動,予以壓制,拘提到案,現場並扣得相關違禁物品。
檢察官今日訊問後,認其涉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法第4條第1項、第2項運輸第一級及第二級毒品、刑法第135條第3項第1款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嫌重大,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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