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延伸宜蘭規劃興建10座隧道。(示意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高鐵延伸宜蘭規劃興建10座隧道,其中最長單一隧道估有8公里,引發搶救災困難以及沿線禁限建等質疑。交通部鐵道局今(21日)說明,英法海底隧道長逾50公里、日本青函隧道長逾53公里,長隧道在高鐵建設中相當常見,高鐵延伸宜蘭隧道防災符合安全規範,沿線土地利用保障民眾權益,辦理過程符合程序及法規。
近日有民眾投書媒體,關切高鐵宜蘭延伸計畫的隧道災害應對與沿線禁限建規定,及辦理程序等議題。鐵道局說明,高鐵延伸宜蘭計畫共規劃10處隧道,隧道群總長度為33.8公里,以八號隧道8.0公里為最長。
鐵道局進一步指出,相較於國內外營運中高鐵隧道長度,在國內西部高鐵最長隧道為「八卦山隧道」長約7.4公里;在歐洲連接英法的「歐洲之星」,其行經「英法海底隧道」長約50.5公里,其中海底部分37.9公里;在日本連接青森市至北海道新函館的新幹線,其行經之「青函隧道」長約53.85公里。
鐵道局說,這些案例顯示,長隧道在高鐵建設中相當常見,特別是在山區或地形複雜的地區,是必要的重要基礎設施。
針對高鐵隧道防災及逃生,鐵道局表示,高鐵延伸宜蘭計畫各隧道逃生規劃均符合《高速鐵路建設技術規範》之安全規定辦理,規劃採取4大措施確保安全,首先是設置4座豎井及8處橫坑,確保每一橫坑、豎井或隧道洞口逃生間距不超過3000公尺。
第二,逃生出口步行200公尺內設置至少1,500平方公尺的安全區,並設置6公尺寬的聯外道路,以利救援車輛進出及緊急救援使用。
第三,安全區內將設置緊急聯絡電話及基地台,確保通訊暢通。第四,營運期間將與新北市及宜蘭縣消防救護體系合作,建立完善的緊急救援計畫,提高救援效率。
高鐵沿線土地使用規範禁限建規定方面,鐵道局表示,根據《鐵路兩側禁建限建辦法》規定,高鐵「禁建範圍」均為高鐵徵收路權範圍,並不影響民眾權益。
高鐵「限建範圍」劃定係自高鐵路基或結構物外緣兩側起算60公尺寬之廊帶,「限建」目的僅在於管制,使不影響高鐵結構及營運安全,即限建範圍內的建築或開發行為須事先向主管機關交通部鐵道局提出申請審查同意後即可進行,並非完全限制開發。
至於限建範圍內的建築或開發行為,鐵道局指出,申請人可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即可進行建設。相關規定將於協議價購及用地徵收階段通知受影響民眾,並透過用地取得階段之公聽會及協調會聽取意見,確保權益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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