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老公和3孩陪亞亞抵松機 將搭晚間8時45分班機飛往福州

記者黃彥傑、劉人豪/台北報導

陸配「亞亞」劉振亞透過在抖音、YT設立「亞亞在台灣」,經常拍攝影片表達中國武統台灣的不當言論,遭檢舉後移民署認定違反入出國移民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依法廢止其依親居留許可,限期在25日前離開台灣。稍早,亞亞由老公和3名孩子已抵達松山機場,將搭乘20時45分的班機飛往福州。

▲▼ 亞亞出境 。(圖/記者黃彥傑攝)

▲陸配亞亞今晚搭機離境。(圖/記者黃彥傑攝,下同)

▲▼ 亞亞出境 。(圖/記者黃彥傑攝)

本名劉振亞的「亞亞」因在台發表武統言論,被移民署處分在25日前離境。她本人對此不服,聲請停止執行後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24日劉女再對北高行聲請停止執行,同時也表示不會買機票赴陸,未料今天突然大逆轉,決定搭晚間8時45分的班機飛往福州,而就在她準備搭機離境前,她的聲請也遭北高行駁回。

▲▼ 亞亞出境 。(圖/記者黃彥傑攝)

據了解,劉女與我國公民結婚、婚後育有2子1女,她也被許可依親居留。不過,在台生活時,劉女在社群平台開設「亞亞在台灣」頻道,2024年5月、2025年1月間上傳多部影片,遭到檢舉有鼓吹武力統一中華民國的言論。內政部經過約談,認定劉女違反「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等情事,因此廢止依親居留、5年內不可再申請,並且命令劉女限期出境。劉女對此不服,向內政部、訴願機關聲請停止執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經過綜合判斷,認定劉女顯有「支持中國大陸武力統一中華民國」,而有鼓吹戰爭宣傳之事實,且因劉女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成長背景與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同,衡量大陸人士居留之私權利,與我國社會安定之重大公共安全利益,劉女聲請停止執行原處分,尚無准許的必要,因此予以駁回,劉女3月25日前須離境。

劉女24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限期離境,今遭北高行駁回,北高行認為,准許停止執行,應考量具備積極要件,加上不具備消極要件,缺一不可,衡量當事人私益與公益後,若具備「對公益有重大影響」之消極要件,仍不許裁定停止執行。至於亞亞認為針對政治言論內容進行審查,合法性顯有疑義,核係本案訴訟所應審究之事項,猶待受訴法院審酌相關證據綜合判斷,核非合法性顯有疑義,並非本件停止執行事件所應予審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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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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