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治薇(右)與律師陳麗玲(左),在高院門口說明立場。(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民眾黨前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先前參選桃園市第一選區立委時,遭檢方指控涉嫌收受大陸資金參選,因此遭聲押獲准、並被依照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但一審法院僅依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她判刑8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7日再度開庭,馬治薇否認犯罪,稱自己是被民進黨政府打壓的無辜者。
馬治薇曾任警政記者,於2023年5月間加入民眾黨後,擔任民眾黨桃園黨部發言人,之後並代表民眾黨參選立委。不過2024年1月間,檢方查出她疑似收受大陸資金上百萬元參選,因此將她帶回偵訊,並依照違反《反滲透法》等罪聲請羈押獲准。馬治薇被收押後,民眾黨就將她開除黨籍。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依照違反《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等罪提起公訴。而馬治薇也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立委,最後黯然落選。
一審法院審理後,僅認定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8月,至於檢方指控的違反《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等重罪,法院均判決無罪。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6日再度開庭審理。
庭訊採不公開審理。庭訊結束後,馬治薇在律師陳麗玲的陪同下,由律師對外說明。律師指出,對於檢方指控的《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部分,馬治薇不認罪;另外對於一審判刑的《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認罪,但因為此類案件在其他法院均判處易科罰金之刑,因此上訴,請求二審改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另外律師也說,「中華民國還沒有修法之前,都不能將對岸大陸視為境外敵對勢力,這是我們一貫的主張。現在都透過認知戰,將大陸認為是『境外敵對勢力』。請問立委沈伯洋收受美國資金,是否也被『境外敵對勢力』滲透?」
律師更說,「當賴清德故意挑起兩岸對立的時候,我們百姓只有邁向戰爭、武統的可能,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認為我們沒有言論自由。我們認為不應該透過政治的黑手來干預司法,讓司法成為打壓我們這些人的工具。嚴正的正告民進黨政府,不要再透過司法打壓無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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