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規定教師服裝以及使用社群媒體指南,以維護個人形象與教育機構良好聲譽。(示意圖/VCG)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教育部發布正式通令,規定教師的服裝以及使用社群媒體指南,不得穿著過度惹人注目的服裝,包括緊身、暴露或透明衣物,禁止散播任何具煽動性、虛假、敏感內容,可能損害個人或教育單位形象的貼文一律嚴禁發布。
星洲網2日報導,這份通令規定教師必須遵守專業操守,在使用社群媒體期間必須負責任並遵守道德規範,任何被視為不雅、可能引起負面觀感、損害個人和教育機構形象的貼文、照片、影片皆禁止發布,不得散播具煽動性、虛假、敏感內容,特別是涉及種族、宗教與王室課題和政治內容,也不能傳播可能引發緊張情勢的內部事務。
服裝方面也設下規範,教師服裝應該要得體、整潔、合宜,藉此展現工作操守、道德價值觀與教師職業的尊嚴,禁止穿著過度惹人注目的服裝,包括緊身、暴露或透明以致顯露身體曲線及內衣的衣物,因為這可能對個人形象與教師專業形象產生負面看法。
教育部表示,教師不得做出任何損害個人或教育機構形象的行為,務必保持誠信、遵守禮儀,並保持良好行為與個人形象,無論是在工作場所、公開場合或是社交媒體上都必須維護職業聲譽,加強社會對教育機構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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