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資料照)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有時候想換工作,沒辦法順利無縫接軌,就得跟新公司談入職時間,卻沒想到新工作莫名沒了。一名網友表示,自己早在4月底就和新公司聯繫,確認到職時間,但直到6月準備詢問報到資料時,卻被對方告知,「忘記跟你說,我找到人了」,讓原PO當場傻眼。
該名網友在匿名公社貼出訊息截圖,說他4月底就有跟對方確認到職時間,只見他曾傳訊,「我是4/23有過去面試的OOO,先跟您告知,我現在的工作確定會到5/31離職(公司因為交接問題無法提早離開)」,這會跟對方期望的5月中入職有落差,「想請問您願意再多等我半個月,到6月份再任職嗎?」
當時,對方還有回覆「目前是可以的」,豈料隔了一個月,他再度傳訊問「您好!我明天報到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嗎?」這時才得知壞消息,只見對方直呼「哇哇!忘記跟你說,我找到人了……」這讓原PO很傻眼,「被告知找到人了!對方還認為自己沒錯……大家認為呢?」
貼文引發討論,「對話紀錄有存,可直接申訴勞工局」、「這種會唬爛的公司不去算是祖先保佑了」、「這HR也太扯了吧!」「對方回『目前可以』,這本身就不是確認詞」、「沒有正式offer都是假的」、「這種公司連誠信都沒有,趕快放生。」
也有人認為,雙方都有責任,「兩個月太久沒下文,公司當然會另覓人選」、「沒拿到正式 offer 就不該辭職」、「只能說沒制度的公司不值得你浪費青春。」也有人提醒,「正式聘書到手再辭職,這是基本操作」、「口頭承諾也是契約的一種,更何況是有LINE對話佐證,直接到勞工局申訴哪間公司,可以依你實際損失跟對方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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