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審理人妻提告「小三」介入婚姻案,最終判小三須賠償35萬元。(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人妻發現丈夫與女子不倫長達2年,甚至讓小三懷孕後引產,憤而提出民事訴訟,台南地院審理時,小三辯稱不知男方已婚,遭法院打臉認定「知情仍繼續交往」,判須賠償正宮精神慰撫金35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婚姻破裂導火線是丈夫與小三於交友軟體上認識後發展不倫關係,自2021年1月起至2023年8月止,兩人密集聯繫、見面、旅遊並多次發生性關係,期間小三懷孕還傳送驗孕棒及超音波照片予丈夫之簡訊可證,小三事後進行引產,種種跡象已遠超過單純友誼界線。人妻在法院指出,小三早知丈夫已婚,卻仍持續糾纏,嚴重踐踏配偶權。
面對指控,小三於法院審理時表示,與男方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對方從未說過自己已婚,是她在臉書看到他婚禮照片後才知道,對方才坦白。小三強調自己從未介入他人婚姻的意圖,更稱在懷孕後主動選擇引產,並說:「我很痛苦,也從未從這段關係中獲得任何好處。」
不過,人妻於庭上指出:「我曾在電話中直接告訴她:『我老公已婚妳還要繼續?』她卻回『那是妳的事』,毫無悔意。」法官採信正宮說詞,並引述對話紀錄,認定小三非但知情,還以「妳管妳老公去」的語氣對人妻回嗆,顯示行為主觀上明知卻仍繼續交往,已構成侵害配偶權。
人妻丈夫則在法院坦承兩人確有親密關係,他證稱:「她看到我婚禮照片後有問,我回她說有結婚了。」並供述小三表示「沒關係」及「你不是我第一個認識的已婚男」,證詞明確反映小三在知情狀態下仍持續交往。
法官審酌雙方證詞、通訊紀錄與照片等資料,認定小三在明知對方已婚的情況下仍與之維持不正當男女關係,造成正宮極大心理痛苦,判小三應賠償精神慰撫金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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