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男友沒忘前任!女友吃醋翻拍性影像 放話「不是妳的別碰」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美(化名)懷疑男友與前女友A還有聯繫,加上偶然發現男友的手機內存有A女的性影像,她竟偷偷轉存影片,再傳訊息給A女,警告「不是妳的東西不要碰,連想都不要,否則惹火上身妳滅不了」,結果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台中地院法官日前依犯無故重製他人性影像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小美有期徒刑3個月、拘役30日,均得易科罰金。

▲▼女童從3歲起連續7年慘遭繼父性侵多次。(示意圖/CFP)

▲小美懷疑男友與前女友A還有聯繫,竟偷偷轉存他們的性影像,再傳訊息「警告」A女。(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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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記載,小美因懷疑男友與A女尚有聯繫,又意外發現男友的手機內留存疑似與A女一起拍攝的性影像,2024年3月間她在未經男友同意之下,偷偷將該影片翻拍、轉傳至手機,接著重製儲存於電腦中。

小美在同年7月間透過社群平台傳訊息給A女,聲稱知道A女和男友還有聯繫,「我來是要跟妳勸一句,不是妳的東西不要碰,連想都不要,否則惹火上身妳滅不了。還有,妳有些不堪的影片跟照片都流到我這裡來了,既然是人就好好當個人,祝妳感情順利」。

A女擔心個人安全受到危害,於是報警處理。警方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小美的住處執行搜索,並查扣她的手機、電腦以及相關性影像。

小美到案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小美與A女並不相識,她卻僅因猜疑就做出上述行為,侵害A女的隱私權,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只是迄今未能獲得A女諒解,最終依犯無故重製他人性影像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拘役30日,均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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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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