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一審判4死刑、144年刑期 網誌首揭「我恨透她們」

 

▲鄭捷一審遭判4死刑、144年有期徒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犯下慘絕人寰的北捷殺人案主嫌鄭捷,在6日遭到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4死刑。開庭時鄭捷面無表情,甚至有家屬痛喊要他將器官捐出來也毫無反應,而法官在判決書中也以「豺狼」般兇狠形容鄭捷。此外,新北地院為解析鄭捷殺人動機,在他電腦找出許多網誌,在這些充滿暴力的文字中意外發現隱藏「殺人動機」。

新北地院在6日下午4點30分一審宣判鄭捷4個死刑,加上其他傷害罪還有144年有期徒刑。鄭捷上午一度遞狀不願出庭,怕遭家屬責罵,讓受害者家屬李瑞昌不滿痛批,「被罵是理所當然,自己還想去揍他!」

▲死者家屬在開庭時對鄭捷痛喊,要他將器官捐出來。

而在開庭過程中,有死者潘碧珠先生對著鄭捷痛喊,「你要不要將器官捐出來?」鄭捷聽聞也毫無反應,得知結果後也全無表情,隨後就被法警押回拘留室,接著帶回看守所。

鄭捷行兇時乘客紛紛尖叫哀號、奔逃閃避,他卻無任何憐憫或同情之心,仍繼續瘋狂殺人,性格如「豺狼」一般兇殘無情,導致4人死亡、22人受傷,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被害人或是其父母都無法原諒他,其惡性重大至極、人神共憤且難以教化,檢察官請求判處死刑,法官依檢察官之意願判決4個死刑。

新北地院為了深入了解鄭捷殺人動機,在6日公布的判決摘要中,首度揭露鄭捷的網誌,在一篇叫做《源頭》的文章中,鄭捷清楚的寫下殺人念頭從何而來,只因為小學時被當成大哥的他在2名女同學面前吃癟,害他要當眾道歉。他在網誌中寫下,「當時的我恨透他們這兩個賤貨。」

▲新北地院在判決書中首度揭露鄭捷網誌,讓法官更堅信事先就有殺人動機。

而在另外一篇網誌《仇》中更毫無忌諱的表達情緒,裡面寫下「我曾殺你千遍、用槍轟爆你嘴臉」、「我要親自送你進太平間」、「每天灌你強酸強鹼、每天斷你三根指節」,並強調「因為是你,改變我身為凡人的一切,孩提時那霸怒的誓言,我牢記在每天每夜,我將自己生命侷限,換來對毒誓的信念,此仇我會與你不共戴天。」讓法官更確信鄭捷殺人動機絕非偶然,是很早前就開始計畫。

此外,在判決前夕,鄭捷父母首度寫信給新北地院審理法官,心中表示對兒子犯下的錯,要代替他向受害者及家屬還有社會大眾道歉。他們不敢替兒子求情,但希望給鄭捷一線機會,並願意和兒子一起接受心理諮詢和治療。但合議庭表示曾對這封信進行討論,但全案在宣判前已經通盤考量,不會受到影響,一審判決出爐仍給予4個死刑的重罪。

▼鄭捷父母在判決前首度寫信給法官,希望可以和兒子一起接受心理諮詢和治療,但懇請給一線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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