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兩個人,35歲的時候都還單身,就結婚吧?」
這聽起來很像偶像劇的台詞,也像藝人林心如與蘇有朋間,那種彼此相惜的誓言(雖然他們說是開玩笑),聽起來有一種令人感慨又浪漫的感覺,但偶像劇終究是偶像劇,在現實生活中真的有這樣子的誓言存在嗎?
近期在美國Reddit論壇上,有許多美國鄉民紛紛討論著這樣的議題,許多人更是說著曾經遇到類似的經驗,讓我們來看看他們怎麼說的吧:
原文:michaelsiemsen
我有印象,高中的兩個朋友就立下了類似的誓言,好像是「如果我們35歲時還…」這樣子的。男的一直很喜歡女的,但女的一直喜歡別的男生,但女生跟男生講開了,如果35歲時她沒人要的話,她可以將就一下嫁給他。
在快30歲的時候他們同居了,但僅僅對外宣稱只是室友,並不是情侶。在幾年後有一天他們玩的很嗨,在醉醺醺之中就發生了關係,第二天早上他們又解釋說,「我們這樣不算是在一起」,但再過幾年後已經像一對夫妻了,但她們始終不承認。
現在我們都已經35歲了,我又再度問了他們一次到底有沒有在一起。男的回答說,「她講她只是利用我滿足生理需求,但我問她說,如果我愛上別的女人之後她會怎麼想?她回答我說,你可以大方的跟別人在一起阿!但是她說會在某天我睡覺的時候,把我的GG割下來!我自己覺得拉,我們應該是在一起了,但是她拉不下臉承認。」
胖丁評:這個男的不是當一輩子炮友,就是像他講的那樣,女的一直覺得她是「次好的選擇」,但在生活中已經不能沒有他了。兩種情況都讓人感覺有種淡淡的哀傷阿(泣)
原文:cagebiter
我阿姨已經這麼做過了,然後過了幾年後他就離婚了,隨後他前前後後又結了7次婚。我只能說那個結婚承諾對他來說就像詛咒一樣,她的人生一直都因此受影響。
胖丁評: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年紀到了而就結婚了,但其實心裡卻從來沒定下來過呢?
原文:Ticanru
我一個朋友答應我說,她單身我也單身之時,我就是她的男朋友。在我心目中她就像是90分的女孩,我看她的眼神跟他看我時完全不一樣。當我們兩個都正逢剛分手之際,我提起了這個約定。然後我成為了她男友,她一直不斷的嘲笑我,這段關係只維持了30分鐘。
胖丁評:往好處想,至少曾經擁有過,雖然只是名義上的嗚嗚~
原文:BioKlean911
一群人聊天的時候,認識十年的紅顏知己告訴我,我們30歲(當時她25歲)的時候,都還沒有對象時,我們就會在一起。她實在很漂亮,但我曾經跟他談論過她的閨密如何如何的,就因為這樣,我一直都不敢追她,我覺得要追一個人還曾跟他談論追其他女人的事,實在很不上道。
但那次聽到他這樣對我說的時候,我回頭一想,「這就不是代表她喜歡我嗎?」隨後我就跟他表白了,六個月後我們就結婚了,彼此的角色越來越自然,現在有兩個小孩,回想起結婚這三年,每一分鐘都好爽。
胖丁評:有掌握到訊息的話,該是你的就是你的。不過有的男人總是很遲鈍阿嗚嗚~
未知作者(已刪文)
我與她在大學相遇,相識後馬上就成為了最親密的朋友。我當時20歲,她18歲,正處於青春的巔峰。整天我們膩在一起,情侶間所有天真、親密、愉快的事情我們都做了,但我們兩個人都還是嚮往那份年輕才有的放縱與自由,所以我們從來沒有正式在一起過,我們都覺得認真投入一份感情結果一定都是全有或全無。我們都用這個不必認真愛對方的理由,這樣放縱了過了好幾年,我們這段時光真的過得很開心,
但這段青春物語就在她兩個親妹妹車禍逝去後,完全劃下句點。
她們是車禍過世的,一個16歲、一個18歲。身體剛送到醫院的時候就立刻宣布死亡,她絕望的奄奄一息,現在回憶起她那時在醫院的憔悴片刻,我到現在還會落下眼淚,但對她的父親來說才真是傷心欲絕。父親寧願餓死也不願意進食,整天面容憔悴,她便從大學休學搬回家去照顧父親,與所有人都斷絕了關係,包括我,我整整兩年沒見到她。
她整個人都變了,以前的她勤快、機靈、積極,但她從醫院走出來之後,就變成了一個惆悵、安靜、少說話的人。當時看到那時候的她,我最想做的事情,便是陪伴那樣子憔悴的她。至今我還很內疚,為什麼我沒能讓她調整好心態,讓事情變好,這是我此生最後悔的事情。也許是因為這樣,我才發現我原來是那麼的愛她。
我跟她說我愛她,跟她說我想陪伴她,她卻回拒我說,她已經受不了人與人間的所有情感。可能這只是暫時,但她卻說這可能是永遠,她可能再也不能對任何人敞開心胸。她說她需要空間,她要去尋找沒有妹妹後活在世界上的意義。我願意給她時間與空間,我還告訴她,她如果有任何的需要,我什麼都願意給她。
她因此向我坦承,與我在一起的大學時光是她最快樂的日子,我也是這樣覺得。我們便在那天立下了誓約,她那時23歲(我25歲),如果她30歲(我32歲)的時候,她心裡已經療傷完畢時,彼此都還是單身之際,我們就結婚吧。如果不是這樣,她要搬到懷俄明州獨自生活,我要搬到德國,離她越遠越好。
一開始我們毫無聯繫,但過了幾年後漸漸有了溝通,我們不時發送電子郵件,看到對方喜歡的書會幫對方買下寄給她,過了幾年,我覺得我們的關係越來越親密了。在我30歲的那天,我開玩笑的寄信問她那個誓言。她說她還仍然很認真對待那個誓言,她也從來沒有愛過別人,我對她也是如此,她說她已經回復的比想像中還要好了。一年之後,她告訴我她想見我,與我開始重新相處,看是不是還有火花。真的有火花,她那時在加州,我也一直嚮往在那邊生活,於是我就在這裡找了份工作。
那時多麼美滿,我覺得該是結婚的時候了,六個月後我便向她求婚,但她卻說「這不算數」,要等到幾個月後,她30歲了才能結婚。現在想想那個理由好幼稚,但那時一切都很美好,再等幾個月都沒關係啊?
但我現在後悔了,她不久後便被酒駕的人撞死了,真是造化弄人。我參加了她的葬禮,與她的父親講了一些話,但我總是想不起對話內容,我那時的意志力不足以支撐自己去了解她父親的悲傷。
到了今年11月,就整整4年了,我還在接受心理治療,嘗試還能再次去愛別人,去除那份深層的悲傷。常問自己是不是上天安排我去經歷他曾經歷過的那段哀傷,那段心頭的一塊肉被剝下來的痛苦,但她最後走出來了,再次與我相愛,這讓我覺得我也必須堅持下去走出來。
生活與故事的差別是什麼?她在小說裡會在死之前重新醒來一次與我相見;在電影裡,她會死命的睜開雙眼看著我最後一面。在現實生活中,我只能看到她血肉模糊的插著管。我曾有許多機會告訴她我有多愛她,但我最後只對她說了一句「記得拿殺蟲劑」。
回想起這事,我便覺得我無法再相信任何有意義的事物,我只是活在這個世界上的空殼。
【原作者更新後敘】
對不起我很焦慮,我想把這篇文章刪掉,但諮商師說甚麼願意向他人坦承就是進步。也謝謝你們對我的好意,我只能說,趁著有時間的時候好好珍惜你們所愛的人,我要去吃藥了,祝大家晚安好夢。
(半天後,作者刪除了整篇文章,但已被截圖並翻譯)
胖丁評: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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