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I》、《關鍵報告》等電影中,對於預防犯罪的手法令人驚嘆,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犯罪學成為一種高科技的領域。但你可能不知道,人類史上最早用科學方法研究犯罪的人,認為人的身高、體態和顏值,是導致犯罪的根本原因,並主張殺人者無罪,因為這是基因作祟,非犯人本意!以下關於早期犯罪學的有趣歷史,一起來看看!
1.人類史上最早用科學方法研究犯罪的人。是19世紀的義大利的外科醫生龍布羅梭(Cesare Lombroso),被稱為「犯罪學之父」。
2.龍布羅梭最奇葩又天才的地方在於,他透過解剖犯人的顱骨形狀、腦容量、骨骼結構、手臂長度、耳朵凸出程度來研究罪犯,沒想到有了驚人的發現!
3他發現外貌越像人猿的人,有越高的犯罪機率,提出了「罪犯應該具有類似類人猿的形態和構造」的理論,並稱這種現象為「返祖性」。只要看起來越像原始人或猿猴,犯罪的衝動就越高,成為「犯罪遺傳論」的創始人。
4.根據這套理論,有些人天生就具有「犯罪基因」,可說是「生來犯罪人」。如果爸爸殺過人,孩子以後殺人的機率也會增加,要預防犯罪,必須先隔離這些高風險的群族。
5.法瑞(F.Ferry)是龍布羅梭的學生,但根據師徒兩的研究認為,既然生理因素是犯罪的主要原因,那麼犯罪人則不需要為其罪行負責,因為犯罪的原因並不是犯罪人所能控制的。這種佛心又仁慈的觀點,在當時並沒有被接受。
6.龍布羅梭的另一位高徒加洛法羅(R.Carofaro)便主張,犯罪人應依進化法則予以淘汰。淘汰方法有三:死刑、部分淘汰與強迫隔離。
7.龍布羅梭師徒3人的學說由於過於偏狹,在歐洲並沒有被接受,但卻意外地紅到美國。
8.20世紀的美國學者謝頓(W.Shelton)根據龍布羅梭的理論,先拍攝了4000名大學男生的裸照,將他們分成「運動」、「肥胖」、「瘦弱」三種類型,然後在對照感化院裡200名少年的體態,結果讓人震驚了!
9.謝頓發現,「運動型」的青年,犯罪率明顯高出其他兩種體態,他堅信先天體型可以解釋少年犯罪問題。
10.台灣學者在2000年的研究發現,國內犯罪受刑人的體型,皆以「瘦高型」與「強壯型」居多,約佔了6成左右,合乎謝頓的描述。
11.另一位台灣學者在1998從體重著手,將台灣的少年犯分成「過胖型」、「過瘦型」與「標準型」三種。最後發現,上法院的問題少年以「過瘦型」最多,約佔5成,「過胖型」最少,只有1成。與謝頓的理論不盡符合。
12.龍布羅梭的「犯罪生理學」理論,在20世紀由於政治不正確,在科學上也缺乏對照組的檢測,往往經不起嚴格的檢驗,至今已後繼無人。但從先天的因素來預防犯罪,以及從頭顱來分析罪犯的思想,至今仍讓許多科學家著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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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wiki、tracesinbones、《社會學與台灣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