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多數人,都以為自己已經夠認識這個世界的黑暗面了,但跟第一線執法人員比起來,顯然是連這顆惡毒棒棒糖的糖果紙都沒剝開。以下分享兩則reddit警察網友親身經歷的悲慘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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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丹麥警察。
幾年前,有個酒駕的傢伙在哥本哈根鬧區開到時速190公里,撞上一個女孩。那時候,她正牽著男友的手過馬路,整個人飛出100多公尺遠。
第一輛警車抵達現場時,男友還坐在她的屍體旁,用手指梳理她的頭髮。我們得動用3個人才能將他拉開。
那個喝醉的駕駛是個名人,他後座還載了兩個未成年少女。追捕過程中,我被迫跟其中一個女孩扭打起來,因為她不停打電話向其他人求助。
當天是聖誕節前夕的星期六凌晨一點,在他撞上那個女孩的20秒之前,他才從丹麥最繁忙的路口闖了紅燈。當晚,他總共撞死了10個人。
最後他被判了4年6個月,這是丹麥有史以來肇事逃逸獲判最長的刑期長度。然而丹麥犯人在刑期最後四分之一的時候,大多能假釋出來。就在幾個月前,報紙說那個酒駕男在一個週末回家之後,就再也沒回過監獄了。
丹麥的開放式監獄系統,真是美好。
wompirebat-
這案子不是我第一手處理的,但有看到一些現場照片。一個23歲的男人在女友上班時,替她照顧女兒。那個男的喝醉了,然後……性侵了那個小女孩,她才1歲不到吧。
這個男人酒醒以後發現自己幹下多恐怖的事,立刻朝自己腦袋給了一槍。當他女友下了班回家,只看見女兒染血的身軀臥在男友的兩腿之間,而男友的腦漿則是灑了一地,也包括她女兒身上。
經過連續搶救、觀察好幾週之後,那小女孩活了下來,但她的腹部已被男人的器官搗穿。醫生無奈,卻也肯定地說,她這輩子不可能懷孕了。算算年紀,現在她也15、16歲,應該上高中了吧。
via 煎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