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許多西方國家都已經廢除死刑,但在19世紀的英國,死刑不但常見,執行絞刑還是平民們最愛的「娛樂」。約翰李(John Lee)是個犯下謀殺案的殺人犯,因此他理當被處死......至少當時法院是這麼相信的。
約翰不幸的傳奇從牽扯上一樁殺人案開始。1884年,在英國德文郡巴巴康比(Babbacombe)的一個小村裡,一位名為愛瑪凱西的女士遭人殺害。約翰被認為涉有重嫌,而且手法殘酷。儘管被指控時,約翰的言詞令人相信他的清白,但他卻無法解釋自己手臂上那道可疑的傷痕從何而來。
於是在1885年初,約翰被「吊死」了,但他卻還是活得好好的。
約翰被判在艾希特監獄執行絞刑。據說,劊子手照常為絞刑架作了細緻的檢查,確保這刑具能迅速奪走犯人的生命。但怪的是,在連續三次對約翰執行的行刑中,約翰腳下的活動門卻始終卡住無法打開,也就無法讓約翰落下、進而吊死他。
有人說約翰是「無法被吊死的男人」,也有人說這是一個加油添醋的故事。但無論如何,他確實活了下來。在這三次失敗後,監獄放棄了要再次吊死他。當時的英國內政大臣威廉哈考特(William Harcourt)說,如果有人被迫再三遭遇瀕死的痛苦,這種體驗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太大的衝擊。
隨後,哈考特便將對約翰的判決減至無期徒刑。
在那之後,約翰過得並不快樂(不過他至少撿回一命),他在英國的監獄裡又過了22年的光陰,而在那之後,人們便再也沒有這位「吊不死的男人」的消息。直到大約一百年後的2009年,有學者透過研究,宣佈他們認為約翰死在美國維斯康辛州。在離開監獄後,約翰拋下了英國家鄉的妻子與兩個女兒,遠走高飛到美國去了。
有人說約翰之所以能在絞刑中活下來,是因為耶穌的意思如此,這是一個聖跡。但對於我們這些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來說,這就是一個永遠不會解開的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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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smithsonianm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