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離婚率日益增高!許多離婚者都說主要理由都是與對方相處不來、或是主流價值觀差異太大,但也有不少那種表面上看起來無法相處,但實際上卻十分絕配的案例。
近期在俗稱美國PTT的Reddit論壇上就掀起了這樣的討論,「辦過離婚的律師們,有哪些案例讓你們覺得,其實這些離婚夫妻其實值得擁有彼此呢?」而一些鄉民的留言讓大家大開眼界:
1.貓咪之爭
Biepboep:他們有2個小孩和一隻貓,但他們都不想要孩子的監護權,只想把貓留下。
網友F:最終誰得到了貓/孩子?
Biepboep :孩子最後被他們的姨媽收養,貓也跟著他們一塊去了。
網友A:至少他們的媽媽沒在法庭上說她想要孩子的撫養權,然後回家跟孩子們說我根本不想要你們,就像我媽對我做的一樣。
JollyWatermelon :我也辦過類似的案子,那對夫妻資產總額大概有50萬,還不包括一套價值近百萬的房子。我們料理好了所有的事情(沒有未成年子女,他倆都七十多歲了),並準備以書面形式達成協議。然而就因為丈夫不願意讓妻子撫養他們養的一隻十歲的虎斑貓,協議泡湯了,真的是很傻眼。
2. SM的完美結合
silverwingtr:
那是在我四年前實習開始的時候,也是我的第一個客戶,她應該是我迄今為止碰見過的最不穩定的人:三十分鐘前,她還對她那個遊手好閒的虐待狂丈夫恨之入骨,三十分鐘後就因為他的溫柔以待以及提供她跟孩子的生活費又愛上了他。訴訟迅速結束了,由於丈夫也有相同的心態,他們離婚了。一個月後,他們再次結婚,並在3個月後再次離婚,不斷重演直到今天。
網友:你的工作一定幹得不錯,看來這輩子都不愁沒客戶了。
胖丁評:一個願打一個願挨,M女與S男根本絕配啊!
(但家暴還是不對的喔~)
3.其實沒啥問題,但都為了超不營養的事情爭吵
Dumpster_Fetus:我在某個軍事設施的法律援助辦公室工作,簡單來說那就是個離婚診所。「我丈夫出任務了,我已經三天沒有跟他說話了,我該怎麼申請離婚?」我每天都能看到這種情況,現在無論如何我都不會相信他們了。大多數配偶的年齡在18-24歲。幾乎所有的案例在我看來,當事人幾乎都是絕配,但總是為了一些雞毛蒜皮事離婚,大多數都是為爭吵而爭吵。
我看過最瞎的爭吵是這個:「車子要給我!」「不行,車歸我!」我聽到後真的驚呆了,怎麼有人連債務都要爭啊?(美國人通常都是貸款買車)。大部分的車輛貸款都要支付15%利息,像雪弗蘭等等車一個月至少也要4~500美元(約新台幣1萬2千~1萬5),這是債務,而不是資產啊,你們到底在爭吵什麼啊?
胖丁評:為了揹債務而爭吵,這不是絕配,甚麼是絕配呢?
4.兩個損人不利己的奇葩
有一次有個傢伙來我的辦公室,說想讓法院判決他的婚姻無效,這樣他就不用付配偶贍養費了,儘管在技術上來說也就只有三個月。為了佔這個大便宜,他願意接受法律審判,以便他可以出庭作證,證明他在婚前有嚴重的皰疹,且結婚前他並沒有告訴自己的妻子。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可以讓他被視為有詐欺行為,可以宣布婚姻無效。
不幸的是,我勸這位小氣的傢伙說,他可能會因為自己提出的證詞而被提起其他罪名的訴訟,因為他與自己的妻子進行了「不安全接觸」。由於這不是他期待的回應,他突然從我的辦公室衝出來,在他轉身前,他對我做了個髒話手勢然後在我門口放了個響屁。
真正的離婚訴訟的開始,是起因她發現妻子在跟五六個不知哪裡來的飛車黨在家中玩群交party,那群人偷走了這對夫妻家所有的門把手跟餐廳吊燈,然後在那狗窩裡踢了個大洞出來,當然,他的妻子也有參一咖。
網友:我已經不知道該從何處開始吐槽了,但我還是得問問,為啥要偷他門把手?
下面網友:有些富人會用水晶或者鑽石裝飾自己的門把手,顯然這個案例是有錢人。
▼飛車黨在家搞破壞示意圖(誤)
胖丁點評:這對夫妻倆真是絕世雙寶,為了讓對方好看都寧可損人不利己,這種絕配拜託還是不要離婚吧,不要出來禍害大家!
5.整個法庭都是我們家的劇場
兩夫妻在庭上吵,互相指責對方撒謊,法官跟律師都很無聊在聽他們論述。突然間,女方從包包拿出一個好大的相框,對著上面的女人說,「妳有用你的狗膽在你媽媽面前說一遍!」
頓時在場的人都驚呆了,但才剛說完沒多久,男方就突然從背後拿出三炷香來,在相片面前鞠躬上香,隨後還轉頭對律師偷偷獎,「嘿嘿,我早就知道她會來這招!」
胖丁點評:你們夫妻倆真是有默契,演戲未排演就上工,還完美演出,這不是絕配,甚麼是絕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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