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該正名為「護理師」嗎?有網友稱在醫院稱護理人員為「護士」被翻白眼,並遭糾正說應該稱「護理師」,因為不少護理人員認為,叫護士有貶低身份的意涵,應該全面正名。沒想到這股正名運動讓一家廠商「躺著也中槍」。
1889年在美國成立的「曼秀雷敦」公司,或許是第一個要被正名的對象?在早期,又被台灣民眾稱為「面速力達母」(音譯)或「小護士」(意譯)。該公司的商標明確以一個「護理師裝扮的小女孩」為形象,就連官方至今也自稱為「小護士」。
台灣「曼秀雷敦」公司表示,「沒有覺得小護士是一種貶抑詞,沒有特別的聯想。」業者指出,小護士的稱法主要呼應品牌原始的包裝和商標,希望這個形象能讓消費者有「被關心與呵護」的感覺,之後應該會繼續沿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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