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流產卻要被判刑,聽起來很荒謬對吧?然而在薩爾瓦多,這卻是切切實實的法條。該國一名清潔工Teodora del Carmen Vasquez在2007年因為流產而被指控謀殺,雖然得到國際非政府組織的聲援而提出上訴和抗議,但最近薩爾瓦多法院確定駁回上訴,Teodora仍然得繼續服刑。
事情要從2007年12月說起,家境不好的Teodora在一間學校擔任清潔工,當時已經懷孕8個多月的她在工作途中腹部劇痛,立刻撥緊急電話求援,卻來不及到醫院就流產了。據她表示,她被不明人士毆打,還被踢中腹部才會導致流產。發現滿地鮮血和死胎的學校同事報了警。然而趕到學校的警察並不是將Teodora送到醫院,而是將她逮捕。
原來,墮胎在薩爾瓦多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判處2~8年的徒刑,而且就算是因為強暴懷孕,或懷孕狀況不佳危及生命也不能免罪。Teodora面對的指控更加嚴峻,檢察官認為她刻意向學校隱瞞懷孕事實,甚至是自己進行人工流產,指控她犯下加重謀殺和人工流產的雙重罪行。
結果,Teodora被判處了30年徒刑。檢察官甚至表示這還是輕判的結果,自行墮胎的女性在薩爾瓦多通常會被判30~50年徒刑。
這起判決引起了國際人權組織譁然,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向薩爾瓦多政府提出抗議,認為這不僅侵害人權,更會加劇貧困婦女的惡劣處境。
Teodora在外界的聲援下提出上訴。各界也強烈抗議,要求薩爾瓦多政府修改全世界數一數二嚴格的反墮胎罪。
今年12月14日,同一位法官對上訴做出了判決:維持原判,被關了8年多的Teodora仍然得繼續服刑。
Teodora的案例並不是特例,像她一樣因為流產被指控殺嬰而被關押的女性還有很多,許多人被判處40年、甚至50年徒刑。
看到這邊,菇只覺得這種落後的法律真的很恐怖,這條反墮胎罪竟然還是在1997年制定的!只能說,人權和兩性平權的落實,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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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The Godless、國際特赦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