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酒井伸雄
譯/游韻馨
西元一四九四年,在羅馬教皇的仲裁下,西班牙和葡萄牙簽定了《托爾德西里亞斯條約》(Treaty of Tordesillas)。根據條約內容,以非洲西海岸上的維德角群島以西三百七十里格(約兩千公里),相當於西經四十六度三十分的南北經線,為兩國的勢力分界線;分界線以東新發現的土地歸葡萄牙、以西的土地則歸西班牙。此條約將生產可可豆的中美洲全部劃入西班牙的勢力範圍,讓西班牙從此壟斷可可豆的進口市場。
西班牙為因應自己國內逐漸高漲的可可豆需求,另外在委內瑞拉與千里達島(Trinidad Island)開闢可可豆農場,但這些農場所生產的可可豆,早已受到嚴格限制,只能出口到西班牙。不僅如此,包括可可豆在內,所有和可可豆相關的製造方法,以及與巧克力有關的一切事物和知識,全都嚴禁帶出西班牙。
▲可可豆/Pixabay,下同
比西班牙稍晚才累積足夠國力的荷蘭、英國與法國,也陸續介入新大陸的權利爭奪戰。這些後起之秀在新大陸各地與西班牙發生衝突,有時甚至還會扣押西班牙的貿易商船。不過,儘管扣押了西班牙商船,無論荷蘭船員或英國船員,都沒發現西班牙船上的可可豆有多珍貴,只當它是兔子或綿羊糞便,還將可可豆丟入海裡,也因此讓西班牙守住了巧克力的祕密。
西班牙早期飲用巧克力的方法也跟阿茲提克人一樣,用水泡開碾碎的可可豆,再加入香草、肉桂、肉豆蔻、丁香等各種香料,有時還會添加辣椒或胡椒一起飲用。後來巧克力的飲用方法出現了劇烈的演變。原本的水變成熱水,西班牙人開始喝熱的巧克力,此時還出現另一個變化,那就是在巧克力裡加入砂糖一起喝。
據傳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一世是第一個在巧克力中加砂糖喝的發明者。他發現在巧克力裡加砂糖之後,能讓巧克力從純粹的苦味飲料,變成甜味與苦味完美調和的魅力飲品。當時的砂糖只在甘蔗原產地印度生產,進口砂糖時,貨物必須經過伊斯蘭國家,每次都要支付高昂的稅金。因此,砂糖在進入歐洲後,便成為十分昂貴的商品,屬於只在藥局販售的珍品,一般人不可能在食材店裡買到。
可可豆與砂糖必須分別從中美洲和印度進口,而且這兩項商品都十分昂貴,一般百姓根本不可能消費得起,所以只有上流社會的貴族名媛才能享用。換句話說,當時消費得起可可豆或砂糖等進口品的行為,可說是一種身分地位的象徵。在巧克力裡加砂糖喝,相當於結合了兩種身分地位,對上流階級的達官顯貴來說,這樣的喝法不只美味,也沒有比這個更好、更能炫耀身分地位的做法了。
進入十七世紀後,新大陸利用非洲奴隸,建立完整的砂糖生產體系,向歐洲市場大量出口砂糖。自此以後,加入砂糖,飲用甜巧克力的喝法,迅速在歐洲上流社會普及開來。換句話說,十七世紀的西班牙宮廷已經養成喝熱甜巧克力的習慣,這就是現代可可喝法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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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酒井伸雄
譯者:游韻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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