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四個月內發生四起分屍案,令不少老練刑警都搖頭嘆息,分屍固然方便兇手棄屍,但也容易環境因素造成案情鑑識上的混淆。回顧台灣首例發生在台北鬧區的分屍案,就發生在民國50年,當時一名無名女屍遭人大卸七塊,包進草蓆裡丟棄在台大旁的瑠公圳內,警方尋兇過程中轉折不斷,連前總統蔣中正也極感興趣。
▼當年瑠公圳從新店溪引入台北南區,發現該屍體的河段其實位於另一條防洪道堀川,但常被市民一併稱為瑠公圳。
民國50年2月26日晚間9點,台北市新生南路4名工兵學校的學生下課後閒著無事,朝著台大方向散步聊天。當時橫跨新生南路的灌溉水渠「瑠公圳」尚未加蓋,四名學生在路燈照映下,發現了水渠底躺著一具人形的草蓆包裹,恰巧一名警員巡邏路過,5人協力將草蓆撈上路面,拆開一看眾人都倒抽了口氣,裏頭包著一具年輕女子上半身軀體,與切下分離的頭顱。
●初見分屍,警方處於被動
「分屍!」身為第一發現者的梁姓警員迅速返回派出所通報,國民政府來台後首見女子分屍案,驚動了警界高層。當天深夜大批警員伴隨名法醫楊日松抵達現場,在瑠公圳另一側再撈獲其餘女子屍塊,上身軀、下身軀、四肢加上頭顱,無名女子被肢解為七個部分,兇殘的棄屍手法經由報紙報導,迅速成為全國民眾茶餘飯後的討論話題。
案情本身並不複雜,但問題在於發現女屍後警方遲遲無法確認身分。當時的總統蔣中正也表明關切此案進度,導致國民黨文工會(媒體控管機關)特准各報自由報導此案,導致不實報導篇幅越寫越大,許多記者憑空想像案情發展。案發隔日鑑識人員在草蓆上發現了三根動物毛髮,就有記者臆測毛髮就是兇手的體毛,過了三天,化驗結果才證實毛髮是狗毛。
▼說現今報導充滿腥羶色,當時報導也不遑多讓/翻攝自秋惠文庫
●導向錯誤兇嫌
一名三輪車車伕看到警方在台大播放的尋兇幻燈片後,想起多天前載到的客人隨身抱著包裹屍體的草蓆,隨即向刑警大隊報案。
三輪車車伕帶著省刑警大隊大隊長王魯翹(前警政署長王卓鈞的父親)重回載客地點,最先被懷疑的是居住在和平東路107巷35弄內的男子吳武英,由於在他家門前搜獲一條沾有血跡的麻繩,吳男被強拉回警局內刑求三日之久,最終問不出半點兇案線索,才放吳男歸家。
破案的線索斷了,這時草蓆上的「三根狗毛」又成為可能線索,當時有養狗的人家非富即貴,於是警方循著瑠公圳周圍的有錢人家尋戶探訪。一查之下就發現住在建國南路巷內的「空軍少將柳哲生」家中飼養的狗與草蓆上的狗毛屬同一類型。細搜之下,分別在柳家庭院、傭人房搜出狗毛、稻草、石灰、染血衣物、麵粉袋等「證物」,柳家就成了分屍地點的第一懷疑現場。
大批人馬跟著報社記者,就這樣抓走了柳少將家中的劉姓廚工、陳姓司機和李姓勤務兵三人,警方不理會柳哲生少將抗議,將三名「第一兇嫌」拘留了41天,期間非人道嚴刑逼供,但三人因非犯案兇嫌,硬是堅持不認罪,案情於是陷入膠著。警方在破案壓力下只有用高額獎金吸引民眾線報。
▼意外捲入分屍案的前空軍少將柳哲生(圖/翻攝自wiki百科)
●10萬元逼出真兇
報社報導鋪天蓋地轟炸下,警方提供10萬新台幣的高額破案獎金再將輿論炒向另一波高峰,民國50年的10萬元是一筆能買下北市新公寓的鉅款,購買力約等於今日的72萬元。
相隔案發11天後的3月9日,三名婦女看到高額懸賞,相約到刑大認屍,向警方提出「這女子像是我們的朋友陳富妹」的線索。原來,陳富妹原本與丈夫住在發現屍體處不遠的和平東路巷內,丈夫盧家祥在警方到場時已機近精神崩潰,事實上,懷疑老婆外遇,狠心殺人分屍的就是他本人。全案這才宣告破結,此案又被後名台灣首例分屍丟棄的「瑠公圳分屍案」。
●無辜的被懷疑者
除了莫名被捲入的吳武英,首當其衝就是被警方汙衊冤害的空軍少將柳哲生與三名傭工,雖然真相證明柳家無人犯案,但柳哲生仍是被此案牽連斷送軍旅發展。對戒嚴恐怖時期警方蠻橫辦案的手法大為失望的柳哲生,心灰意冷選擇自請退役,移居到高雄開設牧場養牛,甚至將出產的牛奶做成冰淇淋,創辦了今日仍在高雄市鼎鼎有名的冰品店「百樂冰淇淋」。
也許當年從軍旅轉為民間的柳哲生,生前看到報章雜誌關於分屍案的回顧,舔著自己做的冰淇淋,味道全是苦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