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如果出國玩,到歐美國家一定會有朋友事先提醒你要記得給小費哦~這彷彿是約定俗成一樣,去餐廳吃飯要給小費、離開飯店要在床頭放小費,不過小費這個制度是怎麼產生的呢?
其實最一開始小費的制度和種族主義脫離不了關係,原本這是源自於17世紀的歐洲上流社會,而到了美國內戰後開始在各地盛行,因為當時內戰結束後,被釋放的黑人奴隸大都前往都市尋找工作。
大部分的工作都是餐飲或是其他技術層面較低的工作,而雇主為了不想多花錢請他們工作,於是想出利用「小費制度」來合理化他們的低薪情況,一直到1938年才有了給予小費制員工的最低工資法條。
看似是獎勵的小費,其實存在著剝削的意味,因為給予小費就像是給較弱勢的人一點恩惠。同樣是服務生,但黑人和白人所獲得的金額還是有所差異,女性也會比男性來的低,這也看的出來這樣的小費制度依然存在著歧視。
但還是有很多人把小費當作額外收入來源,有的時候一個月下來,收到的小費遠多於自己的底薪,所以即使現在很多人提議要廢除這個制度,還是有人不同意。
小費對大多數的人來說還是被視為一種優秀服務的鼓勵,但已漸漸有些餐廳明令禁止給小費,主要是小費制度也有個潛在的弊病:服務的好壞。
如果今天有兩組客人同時進入餐廳用餐,可能會因為小費的多寡而影響服務生的態度和服務,或是同仁之間的小費競爭,反而影響了餐廳的品質。為了避免這種事發生,雇主也利用提高基本薪資來讓小費制度慢慢消失。
但對遊客而言,我自己認為小費制度的問題在於「強制給予」這部分,我們都知道如果到歐美國家不給小費,你會連最基本的服務都得不到,但小費不應該就是我們自動自發認為服務良好而給予的嗎?
所以廢不廢除這個制度現在還是個爭議性的問題,我是覺得和台灣一樣,把小費換成服務費這方式很不錯,只是錢都到了雇主口袋啊…至少比較不會有爭議性啦~那麼酸酸們有什麼看法呢?
VIA motherjones、splinternews、ny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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