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深海大花枝
在中國長久的歷史上,人吃人的事件在史書中不斷出現。光是根據二十五史確實有記載的內容統計,中國歷史上就共有403起人類相食的事件。近日微博「稗官野记」就分享了一篇《明季南略》的內容,讓人不寒而慄。
書中寫道,當時張獻忠的軍隊幾乎已無食糧能吃,隊伍中逃到江南的一個士兵,則回憶說:「吾曩(那)年食五人矣!昔從獻忠入蜀,蜀人畏之,避匿深山。無所得食,遂掠人食之。惟女子纖足趾束最佳,如豕蹄然!」
裡面說道他那年吃過了五個人,因為避匿深山沒有食物,便擄人殺來吃。而女子纏足過的腳滋味最佳,吃起來就像豬蹄一樣。
(圖/一名裹小腳的婦女,不過明代纏足其實還不會如此折斷腳骨。維基百科。)
還有鄉野記載,說明朝崇禎末年大饑荒,一名男子到飯店吃飯。老闆說肉賣完了,要等一下。 不久便拖著兩個女子進了廚房,隨著一聲慘呼,一個女人的臂膀就被砍了下來。兩女子向男子求救、求死。結果男子把健全者買了回家,已被砍斷臂者就順她的意,結束了她生命。
魯迅的《狂人日記》裡,說封建社會的歷史每一頁都寫著「吃人」,這裡指的是封建禮教、制度害人,但實際上,真正「吃人」的歷史卻更多更可怕。
北宋末年靖康之亂,江淮居民在戰亂中就只能吃人肉,價格甚至比豬肉還便宜。據說一名青年男子的屍體的價格,還比不上一斗米。
而在戰爭的時候,更有部隊索性少帶糧餉,減低負重,等到了要吃飯的時候,便把敵方士兵的屍肉直接當作食物。前秦時,苻登攻打羌軍,當時歲旱大饑,苻登便把羌人屍體稱為「熟食」,激勵士兵說:「汝等朝戰,暮便飽肉,何患於飢!」(你們白天打仗,晚上就能吃肉吃飽,何必擔心挨餓!)唐朝則有秦宗權,他行軍時用車載著以食鹽醃漬的人屍,充作軍糧,四處擄掠平民,任意烹殺煮食。
(兵馬俑,秦代的軍隊似乎不會這麼做......嗎?)
身為現代人的我們,實在很難想像會有這樣恐怖的事情,但史書中「易子而食」、「人相食」等等記載所在多有。只恐怕只能說.....生在現代,真的還算是不太差啊(抖抖)。
【花枝與小夥伴的愉快日常】←從深海來到陸上工作的花枝枝,擅長吐槽,最喜歡寫奇奇怪怪的東西。今天也為了海陸交流而努力發文,快來參觀花枝家吧!
[via wei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