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碧娥、李儒林
1999年9月14日,黃媽媽才首度獲聘成為國防部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諮詢委員,沒想到,半個月後就有案件「上門了」。
「黃媽媽,被關的小朋友都是被刑求的,你快點去救他們……。」某個下午,黃媽媽騎著摩托車前往立法院的路上,接到一通電話,只短短說了幾句話隨即掛斷。
10月初,空軍桃園基地相繼發生兩次彈藥失竊案,短短1天,10月4日就有「好消息」。軍方聲稱掌握5名「重嫌」,包括當天衛哨羅樟坪、彈藥補給兵蘇黃平、駕駛兵王至偉等三位役男,以及涉嫌人「自白」供出的民間人士練忠和(即蘇黃平二姐夫)和一名16歲的華姓少年。
黃媽媽直覺:「水鬼塞涵孔」(閩南諺語,隨便抓個人塞滿坑洞,亦即找個替死鬼充數),軍方一定會找階級小的出來頂罪。
▲示意圖僅供參考,非當事人。(圖/ETtoday資料照)
時間:1999年10月初
地點:空軍桃園基地
事件:
I.十月三日:B彈藥庫側門遭油壓剪破壞,T65 突擊步槍8,960 發(共八箱)穿甲彈失竊。
II.十月十一日:L彈藥庫遭破壞,防紅外線火焰彈60枚、空用外載拋棄用起爆管炸藥包22 包、練習用手榴彈17枚,及彩色發煙手榴彈22枚失竊。
半信半疑的黃媽媽還不知要如何查證此事,只好先致電國防部長唐飛,希望查案過程不得有不當刑求情形發生,當下也獲得了部長承諾將展開內部自主調查。
已經掌握5位涉案嫌疑人的軍方深知:人是抓到了,但獨獨缺「證據」,否則就能儘速宣告破案。
於是北區軍事檢察署提訊3名役男「模擬」當天的作案過程:駕駛兵王至偉負責關掉彈藥庫探照燈,蘇黃平、羅樟坪將子彈運到軍車上,載到基地外圍彈藥庫,再由民間人士練忠和接應,載往他處……。然而,這所謂的「犯案過程」全是憑空捏造的,自然沒有一個人能實際「供出」贓物—失竊彈藥的確切流向。
▲示意圖僅供參考,非當事人(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調查還在偵辦中,國慶日的隔天又發生第2起失竊案,這次失竊的彈藥包括火焰彈、起爆管炸藥包、練習用手榴彈,及彩色發煙手榴彈。
「人都被關了,竟然還可以同地犯案?很明顯,他們肯定是被刑求了。」
黃媽媽這麼想的同時,也登門拜訪監察委員趙昌平,請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在調查空軍桃園基地彈藥失竊時,務必要注意專案小組是否刑求、讓涉嫌人屈打成招。
一天半夜12點多,黃媽媽家中的市內電話響了起來。相當疲累的黃媽媽原本打定主意不想理會,沒想到電話鈴聲一直響個不停,彷彿還愈響愈大聲,這肯定是有什麼要緊的事。
「黃媽媽,刑求是真的,但不暪你說,我是想借你的手,砍砍囂張的保防官,他們『掌控』所有案情發展。」
這頭的黃媽媽想再多問什麼,對方立刻掛斷了電話。
專案小組都已經大動作偵辦調查,基地彈藥卻一再失竊,這肯定是「內神通外鬼」的典型案例;但誰是內神?誰又是外鬼?黃媽媽決定自己到基地走一遭。
某天傍晚,黃媽媽偕同友人到占地3千公頃的空軍桃園基地週遭「地毯式」散步,為了避免哨兵起疑,一行人一路上有說有笑,這才發現基地有部分區塊和民地重疊,毫無衛哨管制;別說貓狗可以來去自如,就算是個成人也只消側個身就能進出營區。
這樣的情況,自然無法排除內應通報消息後,由外鬼潛入偷竊的可能。
10月底,空軍總部發言人針對刑求疑雲對外強調,軍方專案小組根據事證辦案,羅樟坪、蘇黃平、王至偉3人確實涉嫌重大;而在留置室隔離偵訊過程中,不僅有軍事檢察官督導,並全程錄音、錄影,絕不可能逼供或屈打成招。
11月2日,國防部北區地方軍事法院桃園分院檢察署與聯手偵查的桃園地檢署也嚴正否認抓錯人,強調偵查方向並無錯誤;軍檢是在多方查證並蒐集到部分證據才將3人移送羈押,反而是涉案人供詞反覆,甚至懷疑3人在案發前就多次模擬串供,才會拖延偵辦進度。
▲示意圖僅供參考(圖/記者李毓康翻攝)
循正常體制無法獲得聲援的黃媽媽再度登門拜訪監察院,希望在獨立調查此案時能特別注意是否有小兵遭到刑求,並且多次往返於立法院,希望朝野立委寄予關注。但是,得到的回應令人相當失望。
「黃媽媽,我在做檢察官的時候,每個家屬都跟我說家人被刑求……。我很想幫妳啊,但是妳沒有證據就不可能破案,我也幫不上忙。」( T 委員)
「妳不要一直鬧了啦,軍方調查說沒有就沒有;還是你想選舉?乾脆妳自己出來選立委好了!」(F委員)
11月23日淩晨,4名歹徒前往海岸巡防司令部(前身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於2000年2月1日併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大園營區崗哨,企圖槍擊士兵奪槍未遂。這起搶槍未遂事件,因為地緣關係,讓膠著的案情引發不少聯想。而3名士兵遭淩虐刑求的傳言更是甚囂塵上。
隔年2月2日,6名歹徒持槍搶奪空軍桃園基地衛兵國造65式K2步槍得逞,經由衛哨兵指認,剛從該基地退役半年的營長傳令兵陳○鎮涉有重嫌。4天之後,陳○鎮自知身分曝光恐怕難逃法網,連同涉案人方○誠、徐○南、張○隆等四人主動投案,同時坦言彈藥失竊案與在押的3名士兵、2位民間人士沒有任何關聯(專案小組最終循線追查到同夥張○濤、吳○星、劉○廷等人,並順利找到遭竊的彈藥與槍枝,犯案集團的企圖是計畫在農曆年前搶劫銀行與運鈔車)
空軍基地彈藥失竊案,竟揪出兩組犯案人馬,原本以為軍方主動出面、勇於認錯道歉就罷了,但「一案雙破」的荒謬劇情才要開始。
2月中旬,一位參與專案偵辦的情治人員,因為看不慣軍方高壓偵訊方式,擔心自己日後遭到牽連,因此偷偷保留了軍方刑求的相關物證,又透過秘密管道對外透露軍方刑求淩虐的方式多不勝數。像是:拳打腳踢、電擊棒電擊、以冰塊冰凍下體、以尖刀刺指甲縫,甚至以竹筷夾手腳、將嫌犯泡在水裡,然後以冷氣狂吹、挖坑深埋至頸部、雙手銬在床邊強迫晝夜站立,剝奪嫌犯睡眠等等。
同一時間,被收押的役男家屬出面說明遭關押的小兵都有不在場證明,或者不可能犯案的理由。
其中,樟坪10月1日才從原單位的消防分隊改調看守彈藥庫後方的水塔,要如何在短短一天之內,摸清彈藥庫附近地形,且與外人串通協助犯案?居住在三芝的黃平,放假期間返回三芝住所,除了沿途加油的發票可做為證據,黃平的友人也願意作證。至於駕駛兵至偉則休假在家,直到突然接獲部隊緊急召回才趕赴營區。
「軍方淩虐逼供」已經是紙包不住火,甚至傳出所謂的「自白」全是軍方事先寫好劇本,強迫人蓋上手印。
外界也才終於體悟到,3名役男所經歷的很可能是永遠見不到天光的暗夜。
「黃媽媽,『一案雙破、兩個真相』的這個臉,軍方拉不下的,聽說他們還是會起訴3名士兵。」
再度接獲密報之後,黃媽媽立刻打了幾個電話,並且拜會空軍總司令部,要求立即調查刑求案;空總的回覆是:將會立即展開自主調查,並處置失職人員。
經過兩個星期自主調查,結果是「沒有刑求」,軍方也要求外界拿出刑求具體證據,否則就不該再捕風捉影、抹黑軍方。黃媽媽的抗爭行動哪裡有可能就此打住,她稍微轉個念頭,立刻將目標鎖定國防部;目的是引起輿論以及更高層的注意,讓軍檢不致妄動譟進。
果然,一名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周姓檢察官致電黃媽媽,希望與黃媽媽連袂出擊,一探刑求虛實。這天,黃媽媽帶著家屬在營區外拿著大聲公吶喊鼓譟,甚至帶著雞蛋備戰,而周姓軍事檢察官便趁勢直驅營區勘查,鎖定可能的地緣關係;不一會兒便找到了疑似施刑的營舍,並發現鋁棒、礦泉水瓶、竹筷等「刑具」。刑求案鐵證歷歷,案情自然急轉直下。
▲示意圖僅供參考(圖/記者周宸亘攝)
2月19日,樟坪、黃平、至偉三人終於獲得交保候傳;3月24日,軍方為求破案刑求逼供的案件反而進入偵查階段。
「他們捉到了真正的嫌犯,但是仍然不願意撤銷對我們的指控。」至偉這麼直覺著。
這並非一種過慮。
這樁被證明是一場草率偵破的彈藥失竊案,不僅活脫脫是個烏龍案件,且因為涉及太多單位,一旦刑求事跡敗露,軍、檢、調、憲、警的面子根本掛不住。軍方最後仍將這3位士兵列為共犯嫌疑人。
「所有的劇本都是軍方自己編的,他們目的就是要栽贓,自己沒做就是沒做,就算刑求也不會認罪。」
事實上,被關押的3人當中,就屬至偉的「嘴巴最硬」;不但打死都不承認和彈藥失竊案有關,還公然與軍中保防官頂嘴、向專案小組嗆聲,也因此,在刑求過程中被打得最慘。自認倒楣的至偉自然不滿軍中同袍羅樟坪硬是將他拖下水、瞎扯他是「共犯」,才讓他百口莫辯……。
樟坪是位誠懇老實的「古意人」,事情發生之後,受不了軍方的恐嚇一下子就被迫「認罪」。即便是交保候傳也窩在雲林老家與世隔絕,無意向外界求援,甚至依照軍方的劇本向家人「坦承」行竊彈藥的罪行;因此,羅家上上下下也都以為樟坪確實涉及竊盜彈藥。鮮少談及案情、不敢與外界互動,家人怕的就是,如果再說錯一個字,恐怕會被軍法判處唯一死刑。
直到黃媽媽透過在地記者協助,循線找到羅家人並試著突破心防、鼓勵家人向外界發聲求援,和其他家屬連成一氣對抗軍方及檢調的暗黑勢力,樟坪才一五一十地說出自己被刑求、恐嚇的慘痛經過。這下子,一旁的父母、姑姑等人恍然大悟,驚覺一家人全被軍方誤導了。
4月11日,召開刑求案第一次偵查庭,羅樟坪、蘇黃平、王至偉3人當庭翻供,並指認空軍反情報小組何○耀、梁○樹兩人是刑求主謀;過去軍方所提供的「供詞」,全是軍方自己編寫的說詞,但空軍總司令部對外依舊聲稱查無刑求實證。
4月18日,樟坪、黃平再度主動指認空軍總司令部少將政戰副主任高○○、許○○上校。
當初被關押刑求時,高、許兩人確實曾入內巡查並詢問是否有刑求,當時樟坪、黃平主動申訴並翻開身上所留傷痕,希望兩人主持公道;結果高、許兩人不但視而不見,還說:「沒關係,沒關係,這樣還不會死。」
(圖/玉山社提供)
有好一陣子,黃媽媽家中充滿著揮之不去的油漆味,因為家屬及聲援者連夜趕製「十大罪刑,空軍最行」、「掉彈失槍我最行,空軍辦案樣樣刑」的抗議白布條。在媒體爭相報導的情況下,家屬大肆抨擊軍方,使得軍方再也不敢輕舉妄動。
就在家屬以為平反情勢一片大好之際,黃媽媽卻掌握到一份立法院與空軍總司令部之間相互對傳的傳真資料,內容直指朝野軍系立委計畫「介入」為刑求軍官關說,要求空軍總司令部務必把整起事件壓下來,避免軍官因案遭判刑。
5月初開始,黃媽媽幾乎天天帶著家屬前往空軍總司令部(仁愛路舊址)靜坐抗議,並用打電話、寫陳情信,以及耳語的方式展開病毒式傳播,到處擴散軍中隱匿不當刑求的訊息。
5月10日,軍事檢察官與樟坪、黃平、至偉及家屬前往空軍桃園基地,進一步確認遭羈押及刑求地點,並提出軍方偽造體檢表等物證;6天之後,空軍反情報總隊成員柯○慶、何○耀確定因涉「刑求案」遭收押。
遭指控涉案的練忠和及華姓少年兩位民間人士分別在6月底、8月中旬獲得不起訴。時隔1年之後的2001年4月16日,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判決確定軍方所涉「刑求案」有罪;半年後的10月17日,樟坪、黃平、至偉人終於獲得不起訴處分。
因本案被無端牽連的樟坪目前在自家紡織工廠幫忙,黃平從事營建裝潢工程,至偉任職於私人公司擔任主管職務。
作者:陳碧娥、李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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