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姜雯
莘蒂是二○一四年九月來台灣的,在家鄉除了父母,還有一個九歲的弟弟。高中畢業後沒錢上大學,於是到了婚配年齡,還沒嘗過戀愛的滋味,便受父母之命結了婚。婚後丈夫也一直在國外工作,兩人之間並沒什麼感情,丈夫也不拿錢回家,為了負擔家計,莘蒂在兒子剛滿四個月時就隻身來台工作。對於二十歲的女孩來說,能出國又能賺錢,世界彷彿真的美好得不像話。
家裡東拼西湊才有了十萬台幣付仲介費,原本要去工資比較高的工廠,不料卻被仲介帶去做許可外工作,到雇主家幫忙照顧四個孩子,打掃全家衛生,與當初簽的契約完全不同。明明付了比較高的仲介費才得到去工廠的機會的,而且工廠工資高一些,也有工時限制和《勞基法》保護,家務工卻幾乎是二十四小時待命,全無保障。二十歲初來乍到的莘蒂在異鄉語言不通,無親無故,別無選擇下,只好接受。
她向台灣仲介求助,仲介不管,最後向勞工局申訴,才得到轉換新工廠的機會。這是一間家庭企業,整個工廠只有四個人,除了她以外,還有兩名男工和一個主管。莘蒂的工作是操作沖床機,將長長的金屬板放進機台,用腳踩下開關,機器「砰」地壓下來,堅硬的金屬板便立刻被壓製成模具。主管只操作一次給她看,便要求她上工。
▲莘蒂原本要去工資較高的工廠,卻轉介到缺乏職前訓練和安全管理的危險工廠/示意圖/Pixabay
那天晚上,老闆娘說要趕訂單,工作了一整天的莘蒂只好留下來繼續加班。
雖然操作沖床機很危險,但莘蒂哪有說不的權利?想著小心一點就好,出來工作總是辛苦一點,賺錢改善家計比較重要。因為這樣,老闆娘讓莘蒂加班,莘蒂就加班,她不會,也不敢拒絕。用爸爸的話來說,「一個才二十郎當歲的小女孩,沒有工廠經驗,對機台還有整個生產,都沒有充分了解,整個職前訓練都是匱乏的。」
即便加班費有時候算起來不對,莘蒂也不抱怨,繼續工作就對了。生產線上的人如同機器,機器不停,人也不能停。加完班疲憊極了,碰到枕頭只想睡覺,作為穆斯林一天五次的禱告根本無法完成。不加班時,和家人視訊聊天是莘蒂最大的休閒和安慰,即便印尼網路訊號差,兩頭總是隔著「時差」。
雙手把金屬板放進機台,腳踏開關。
「砰。」
第一塊完成,可以把家裡的債務先還清。
模具拿出來,置入第二塊,腳踏開關。
「砰。」
第二塊完成,弟弟上學的費用有了著落。
莘蒂想著,盼望著,好讓自己打起點精神。
她拿起下一塊金屬板放進機器,手很痠,甩了一下,用右手把板子扶正。
第三塊,也許可以給兒子寄些台灣的玩具和零食。給自己買件新衣服也不錯,放假時看到櫥窗裡花花綠綠的時裝,和印尼的衣服到底不一樣……
每塊板子都承載著莘蒂不同的希望,二十歲的人生正要逐漸伸展開來。
「砰!」
真主,你是不是怪罪我沒有禱告?
「白白的,沒有出血,只有幾滴血。都是白色,全部沒有了。」這是機器抬起來的瞬間,莘蒂看到的,自己的右手。
莘蒂嚇傻了,呆呆地站在機器旁,直到同事扶她坐下,她才意識到自己的右手被沖床機壓碎了。「好痛,感覺整個身體的筋都崩掉了。」她哭了起來,然後什麼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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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起噩夢的人,好像總是一個接著一個,想醒也醒不過來。在醫院的十天,莘蒂不知道是怎麼過的,也不敢和父母說,心情複雜又難過。老闆娘照顧了她兩天,仲介來看過她一次,後來便再也沒來過。更糟糕的是,仲介和雇主在她還在治療期間,就遞來一紙和解書,逼她簽字,並威脅她不簽字就要中斷她的治療。
和解書上,白紙黑字赫然寫著:「發生意外,產生所有醫療費用由公司支付,並拿出誠意協助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及口頭上已告知主治醫師盡量協助我們,通知我們捐贈腳、手指接回手術的手續。雇主拿出十萬元慰問金,達成和解,此立和解證明書。」
「外勞專用章」就放在旁邊,蓋下紅手印,就形同一張賣身契,十萬塊換一隻右手。
莘蒂自知簽下和解書就意味著放棄一切權利,許多移工在受傷後都會被雇主以各種理由遣送回國,又談何後續治療?她當然不願意。雇主說給她兩天時間思考,莘蒂隨即向勞工局和TIWA尋求協助。
莘蒂的個案負責人舒晴說,那時趁雇主不在的期間去醫院看望莘蒂,莘蒂整個人還處在受傷的震驚中,和她解釋權益的時候也只是點頭,或者答「不知道」、「好」或「不好」。沒有多餘的話,也沒有聲淚俱下的控訴,安靜而沉默。
勞動檢查處去現場調查,認定雇主沒有在機器上安裝安全設備才導致意外發生,而且在操作這麼危險的機器前,也沒有提供完整的職前訓練。誇張的是,竟然是勞動檢查處叫雇主快和勞工簽和解書。
Susan知道後非常生氣,「這個工人受傷這麼嚴重,醫療都還沒終止,才剛開始治療,你就讓她簽和解書,這案子怎麼可以這麼處理?」勞動檢查處的人說,我們只是建議啊。「那如果雇主接受,你不是會害死這個工人嗎?!」Susan說。
▲手被壓碎,在醫院休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
事實上,很多雇主在申請到移工後,就急忙趕鴨子上架。不安裝安全設備又可以省下一大筆錢,發生職災就和仲介聯合速戰速決,把這燙手山芋丟回母國,完全不考慮勞工以後的生活保障。Susan說,從前政策沒有完善前,遭遇職災的工人,雇主可以隨意遣返,或者,只要對雇主稍有抱怨,白天發生的事,晚上仲介就把勞工押去機場送走。「外勞引進前十年,這種強迫遣返的事情,不知道多少人被這樣對待,連救都來不及救。」
我遇過的一個仲介也曾得意地告訴我,以前外勞都怕他,因為怕被遣返,「但現在就不行了。」人力仲介永遠都有好用的廉價勞動力,利潤永遠大於生命。
爸爸也一再強調「勞工教育」和「職前訓練」的重要性。外籍勞工來台灣工作,常常是欠缺職前訓練,對生產線,對機台的操作、原理、注意安全事項都認識不夠,生手就直接上陣,因為資方只要便宜、好用的勞動力。
很多外籍勞工因為沒接受過勞工教育,也不知自己的權益在哪,不知道職災被檢定幾級傷害後就能得到勞保補償。《勞基法》規定,工人受到職災傷害,雇主也要給付薪水,但台灣很多中小企業都沒有善盡雇主的責任,往往會在勞工還沒充分完成整個療程時,就想方設法和解。
更絕的是,庇護所曾有一個菲律賓廠工,被機台噴出的高溫氣體燙傷右手,做完手術在宿舍休養期間,仲介卻和雇主聯合謊報他逃跑。後來警察是在宿舍帶走這勞工的。勞工氣憤地說:「我人在宿舍啊,我怎麼算是逃跑呢?!」而謊報逃跑是雇主、仲介慣用的伎倆,這並非只是個案。
*本書摘錄自《奴工島:一名蘇州女生在台的東南亞移工觀察筆記》
作者: 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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