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誌》雜誌The Big Issue以街友作為銷售員,在台灣各捷運站和火車站前販售,一本雜誌售價新台幣一百元,主要客群為20~35歲的民眾。
近幾日有人提出疑慮,認為《大誌》的經營方式是種變相的壓榨,利用街友獲取大眾的同情心,進而獲取利潤。
1991年The Big Issue創立於英國倫敦,有別一般的雜誌銷售方式,這份刊物的通路是街友與弱勢族群,由銷售員在街頭販賣,藉此幫助其獲取金錢、改善生活品質。日本、澳洲、韓國等國家陸續出現《The Big Issue》的足跡,而台灣的大智文創也在2009年也取得授權,於隔年正式發刊。
The Big Issue的雜誌內容因地制宜,每個國家都是不同的版本,但主要的設計與概念相同,在視覺與題材上皆相當精美,探討國際時事、藝文資訊、各領域介紹。以台灣而言,《大誌》每個月都有不同的主題,例如建築、體育、環保、音樂等等,也有固定版面報導世界各地發生的事件。
台灣的營運方式,有點類似「批發」的概念,每一位新的銷售員可以獲得十本免費的《大誌》,往後和大智文創購買雜誌的成本價為五十元,售價一本為一百元,中間的價差五十元便是銷售員的收入。
《大誌》雜誌的營運看似批發商,但企業仍會關心銷售員的狀況並給予指導,是一種隱式的勞僱關係。
承上述,因為這樣的勞雇關係,於是近日有人提出質疑,認為銷售員的薪資應該受到勞基法保障,比照最低時薪辦理,不應該只領取五五拆帳的金額,這有「利用街友、利用社會大眾愛心」的嫌疑,不是街友需要《大誌》以便改善生活,而是《大誌》需要街友以便銷售。
筆者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台灣的《大誌》在創刊初期,民眾可以到7-Eleven 超商購買,直到第三刊才停止店面擺設,只留下街頭販售一種方式。若是《大誌》只為了商業考量,是否會選擇多種出售方式,讓產品來源多元化呢?
《大誌》內容豐富,版面配置精美,議題探訪深度,就書籍本身而言,是一本極為精緻的雜誌,售價僅僅一百元,多數人都夠負擔這個價錢,比起其他販賣玉蘭花、口香糖的街友,書籍是個更有效益的媒介,因為雜誌本身有一定的知識性與娛樂性。若是《大誌》是一本毫無質感、資訊雜亂的雜誌,是否還會有這麼多的購買人潮呢?
The Big Issue的創辦人John Bird也曾當過街友,他表示雜誌的創辦初衷為:「讓有工作意願的街友與弱勢民眾可以自力更生,重獲生活主導權,建立個人信心與尊嚴,也避免走投無路下選擇犯罪或是放棄人生。」於此,筆者認為,《大誌》和街友是相互的關係,對於彼此都有著正向的意義,街友的生活品質也確實得到改善,無需背負「利用」的罪名。
在這些爭議背後的兩方,其實都是為了街友的權益著想,沒有絕對的是與非,重要的是如何讓現況更好?我認為「基金會」的設置可以達到這個效果,台灣的《大誌》自創刊以來僅透過雜誌營收幫助街友,其他國家的The Big Issue組織則有兩大部分,一是營利的有限公司模式,負責生產與發送,二是創立基金會,幫助街友解決生活問題,而後者可以解決台灣目前的爭論。
「街報的發行,重要的指標在於它對於街友而言好不好賣?如果雜誌無法吸引到讀者,就不可能幫助到街賣者。」台灣《大誌》創辦人李取中這麼說過,這段話留給讀者思索,至於觀感如何,一切都是自由心證,歡迎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