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麥特.葛羅斯 (MATT GROSS)
就我記憶所及,我一向討厭觀光客。青少年時期住在維吉尼亞州威廉斯堡,我到處看到他們,在殖民地公園道上慢速移動,成群結隊、穿著蹩腳地逛格洛斯特公爵街(Duke of Gloucester Street)(我們本地人口中的Dog街)。他們無所不在,老是擋我的路,蠢到不行。我們叫他們觀光白癡(tourons),觀光客和白癡的混合體。我們討厭他們,最主要是因為我們依賴他們。這個城靠觀光業維生──殖民地威廉斯堡、布希遊樂場、水世界。觀光客睡在威廉斯堡的旅館,吃在威廉斯堡的餐廳,從塔可鐘連鎖速食店、史蒂夫媽媽鬆餅屋到擺派頭講排場的館子,如Trellis。
▲慢速移動,成群結隊、穿著蹩腳為觀光白癡的特點 。(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因為這個城靠觀光業維生,它(我們覺得)不顧自己的居民。一九八○年代和一九九○年代初,身為威廉斯堡手上握有大把時間的青少年,很無聊,而且對無聊感到無聊。我們能去哪裡?我們能做什麼?沒有咖啡屋,沒有中央公園,沒有青少年活動中心,沒有電玩店,沒有一樣東西能讓城裡的年輕人感覺他們在任何性質的公共空間受歡迎。
當然,我們有圖書館,後來也有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丹尼餐廳。但通常我們在狗街旁邊,靠近威廉斯堡戲院(好吧,我們也有一家藝術電影院)的小巷鬼混,嘲笑渾然不覺從我們旁邊走過的觀光白癡。除此之外,我們能做什麼?他們花的錢,以明顯和不怎麼明顯的方式,涓滴流到我們父母手中。沒有他們,就沒有我們。因此我們更討厭他們。
然而,幾年內,我降落越南──用觀光簽證。啐。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不是觀光客。我來這裡是要深入和久居,要融入越南文化,要瞭解和適應和證明我不只是一個來自海外的凱子。至於如何達到目的,我不知道,但我調查我日後稱之為家的鄰里──以范五老街為中心的雜亂地帶,我知道我不會變成什麼:背包客。他們穿著邋遢,四處流動,用香蕉煎餅裹腹,遵守《寂寞星球》認可的旅遊路線,我可以感覺到,他們幾乎和威廉斯堡的觀光白癡一樣矬。雖然我們可能都在現代啟示錄、菩提樹、西貢小館混,但我們顯然不是同一等級的越南訪客,至少對我而言。
▲選好地方、準備好護照和帶一張Visa就可以出發了。(圖/unsplash)
可是,一天下午在西貢小館,戴夫.丹尼爾森──給我在越南第一份正式教書工作的美國人──讓我注意到第三種訪,我以前完全不知道的一種存在。他坐在塑膠椅上,挺直腰桿,模仿德國口音說:「我有一本護照,我有一張Visa卡,」他說,聽起來比較像模仿秀裡的阿諾‧史瓦辛格(Arnold AloisSchwarzenegger),而不像阿諾本尊。「我不是觀光客──我是旅行者。」
多年之後我聽過幾十次這個區分。亦即,旅行者不是觀光客。旅行者更聰明、更精明、更靈活且不受行程約束,更願意離開熱門路線,更不在乎是否獲得正確經驗和看到重要景點,更喜歡與當地人接觸甚於買紀念品。對旅行者來說,人生的意義在旅行。對觀光客來說,旅行是你在假期做的事。
如果旅行者─觀光客二分法首次出現在我眼前,我可能立刻報名參加旅行者那一邊。它相當接近我對自己的看法:通常沒興趣收集著名景點,渴望奇特經驗,喜歡認識新人,願意忍受不只一點點不舒適。與觀光白癡(甚至背包客)不同,其他旅行者和我會以更充分、更好、更有意義的方式去認識世界。
▲不追隨任何模式,我可以自行決定我是哪種-觀光客和旅行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但戴夫的模仿秀永遠打消了我毫不遲疑自命為旅行者的可能性。他的表演清楚顯示,旅行者是一群自大狂,自認為比其他人優越得多,除了愛吹噓自己更深刻、更真誠的旅行經驗,也不停互相較勁,用武斷的純正度去判斷彼此。他們簡直比觀光客還討人厭,因為觀光客至少知道自己的位置,而且反正他們多半不會跟你說話。
但旅行者不同,旅行者想知道你去過哪裡,你有沒有找到那家神祕的麵店,或遇到山中那位瘋癲的、會說多種語言的和尚,或在秘魯喝過死藤水(ayahuasca)(「真的死藤水耶,老兄」),因為如果你沒有,那麼,你等於根本沒去過那裡。
當然,我拒絕選邊站意味我比旅行者和觀光客兩者都優越。我不追隨任何模式,我可以自行決定我是哪種,嗯,旅行者;我會在我的護照上蓋哪些,呃,觀光簽證。
作者: 麥特.葛羅斯 (MATT GROSS)
譯者: 朱道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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