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盡量不寫錯別字的錯別字!你應該聽過、看過甚至遇過神經病般的恐怖情人吧,應證古人所說「請神容易送神難」,今天就來出賣我朋友Johnson,說說他大學交過的一位恐怖女友。
我叫Johnson,大學時我很常跑夜店,有晚一群朋友約我去DP,那是間倒掉很久的夜店,進包廂後Shot一盤盤下肚,模糊的視線把現場女孩通通都柔焦了,一位粉嫩的姑娘出現在我身旁,俏麗短髮有顆彎彎的大眼睛,但我眼裡只有她偉大的胸圍,在包廂她聊著剛結束的戀情,到舞池我們吻的激情,最後回我家一起睡到第二天中午。
▲Johnson酒量很好,夜店的Shot對他來說就像白開水。(示意圖/錯別字提供)
我以為這是幸運的一夜,卻不知是不幸的一年,因為她就這樣纏上我了!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她都住在我家,要送她回去她死都不肯,只好早上上課,中午買午餐給她吃,下課打工,累了一天想休息,她不停在我身上游移、身下磨蹭,每晚榨乾都已經3點多了,早課翹了四天了。
我開始懷疑這姑娘是不是住在《倩女幽魂》的蘭若寺,終於第五天她說要去西門町一間美髮店上班,我想總算是餵飽她了。
結果我打工回家,她竟然坐在我住處樓下的機車上對我說,「你怎麼都不接我電話!」這口氣像是女友。
那晚我跟她攤牌,我說我們是一夜情,她說是四夜情就算交往,看來我們的感情觀有座太平洋的距離,我說那我要分手,她不肯,我沒搭理轉身要離開,她熟練抓起桌上的鑰匙砸向我的臉,我馬上暈眩三秒,她趁勢開連續技砸我的家俱+嘶吼。
▲看女孩拿鑰匙砸人的手勁跟彈道,她應該砸過不少前任男友。(示意圖/錯別字提供)
一個小時過去,房東打來問怎麼回事,獸化完後的她在一旁啜泣,而我則是乾笑道歉。
我知道,為什麼她男友要分手了!
無奈之下我們只能「假裝」交往。交往過程提過幾次分手,家具就被砸爛幾個,再吵就要家徒四壁;我把她載出門提分手,她竟然在市民大道從後座跳車,摔到身上一堆擦傷又躺在我家裡好幾天;我再改到河濱公園提,他搶我手機把他摔爛,我他媽還有一年才可以續約!幾次激烈的反應讓我知道,她吃軟不吃硬,我想了想改變方法來應對。
首先,我說老家改建需要寄一筆錢,所以要兼打夜班,她開始抱怨陪她的時間很少;然後,我得知她前男友因為愛打網咖兩人常吵架,所以我開始效法,確實惹火她很多次;最後,我洗澡時都會偷打手槍,半夜她爬上來我就該好累好累,就是「讓她吃軟不吃硬!」
▲為了躲過女孩夜半求愛,Johnson睡前洗澡都會自己尻尻。(圖/錯別字提供)
這過程大小吵不斷,但都控制在她變成金吉拉不要變酷斯拉的程度,但有幾次失控還是被她打壞兩副眼鏡。
時間久了,她開始跟朋友約夜唱、約夜店,這時我才偷溜出門透透氣,出門跟錯別字吃個飯訴苦。
直到有一天,我發現她劈腿了!
她跟店裡新來的設計師搞上,你很難想像男人戴綠帽竟然還笑得出來的,我就是!終於,我們分手了。
後記:
這是10多年前的故事,每次跟Johnson吃飯都還是會拿出來笑他,確實分手的時候Johnson有點小不捨,畢竟也交往一年(真的很厲害有辦法交往一年),但隨著時間讓我們漸漸成熟,這段故事慢慢從嬉鬧到反思。
我們認為,女孩載浮載沉在愛情的汪洋中,任何男人都是她緊抓的浮木,但沉重的悲劇只會把她拖到深淵之中,或許是家庭、成長背景或其它原因,現在很多女孩都像這樣急著想要得到愛,卻用錯了方式,更用錯了表達情緒的手段。
至於如何與恐怖情人分手,Johnson用血肉悲痛悟出的經驗就是「吃軟不吃硬」!
一切都要慢慢地來(拖一年),慢慢地疏離(接夜班),慢慢地讓彼此知道不適合(打網咖),慢慢地以被動方式讓對方放手(戴綠帽),當然站在別的角度來看,Johnson上完床就想走就是渣男,但把夜店的一夜情當永恆,只能說那時候的我們都太不成熟。
有次我笑著問Johnson,不敢找一夜情了吧,他說還是會找,但「千萬不要帶回家」!